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监测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公告
永市监抽检处置公告〔2024〕02 号
现将抽样编号为GJC23000000650841358ZX、一个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GJC23000000650841358ZX
(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
GJC23000000650841358ZX |
样品名称 |
核桃油 |
生产(购进)日期 |
2023-02-02 |
型号规格 |
500ml/瓶 |
标称生产企业 |
永仁县猛虎植物油料专业合作社 |
被抽样单位 |
永仁县永定镇罗容冰副食品店 |
检验不合格 项目 |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氯-1,2-丙二醇脂肪酸酯(以 3- MCPD 计)。 |
检验机构 |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
2023-11-10 |
核查处置启动 日期 |
2023-11-10 |
抽样单位 |
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查处置单位 |
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二)核查处置情况
处置措施 |
具体情况 |
产品控制 |
1.产品控制措施:☑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或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 ☑封存不合格(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1)购进数量:8.5kg ,其中用于抽样检验4kg,已销售数量3.5kg ,库存数量:0kg (2)下架封存数量:0kg 。(3)召回数量:0kg ;(4)未完全召回原因: 除用于抽样检验外,已全部零售给消费者,无法召回。 |
原因排查 |
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该批核桃油不合格的原因是工人在灌装核桃油后,失误把本属于二级油的产品粘贴了一级油的标签,经检验不合格的核桃油等级属于二级油,二级油的酸价标准低于一级油。 |
行政处罚 |
1.行政立案时间: 2023年11月10日 2.结案时间: 2023年12月19日 未立案说明:无 未结案说明:无 2.违法事实认定(法律依据):经调查查实,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委托,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于2023年10月13日,对当事人销售给永仁县永定镇罗容冰副食品店的核桃油进行抽样送检,现场抽取样品核桃油8瓶(抽样基数16瓶)。2023年11月8日,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出具了编号为:NO:2023-03SP100861号检验报告,抽检样品:核桃油,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酸价(KOH)项目不符合 GB/T 22327-2019《核桃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获销货款323元。 当事人在经营中如实建立了生产台账、销货台帐,向销货方提供了相关证照资料。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作如下处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销货款323.00元。2.处以罚款3000.00元以上2项合计处罚332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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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复查 |
1.企业整改情况和具体措施:(1)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依法诚信经营,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质量合格、安全。 (2)今后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食品生产标准进行生产,经检验合格后才上市销售。 2.整改复查情况:目前进行约谈,培训相关法律法规,按相关要求整改。 |
通报移送 |
1.向其他地区、行政部门通报情况:无 2.向司法机关移送情况: 无 |
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30日
二、GZP24530000713930660
(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
GZP24530000713930660 |
样品名称 |
猛虎菜籽油 |
生产(购进)日期 |
2024-02-26 |
型号规格 |
5升/瓶 |
标称生产企业 |
永仁县猛虎植物油料专业合作社 |
被抽样单位 |
永仁县猛虎植物油料专业合作社 |
检验不合格 项目 |
恩诺沙星,µg/kg,标准指标:≤100,实测值344 |
检验机构 |
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
2024-03-19 |
核查处置启动 日期 |
2024-03-19 |
抽样单位 |
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查处置单位 |
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二)核查处置情况
处置措施 |
具体情况 |
产品控制 |
1.产品控制措施:☑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或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 ☑封存不合格(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1)生产数量:100kg ,其中用于抽样检验30kg,已销售数量30kg ,库存数量:70kg (2)下架封存数量:70kg 。(3)召回数量:0kg ;(4)未完全召回原因: 除用于抽样检验外,未销售。 |
原因排查 |
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该批菜籽油不合格的原因是永仁县猛虎植物油料专业合作社2023年购进的散油余量不多了,加之永仁县气温较高,菜籽油在储油罐内时间长了就会造成过氧化值超标,现在储油罐里无库存散油。 |
行政处罚 |
1.行政立案时间: 2024年3月29日 2.结案时间: 2024年4月30日 未立案说明:无 未结案说明:无 2.违法事实认定(法律依据):当事人生产不合格猛虎菜籽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属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如下处罚。1.没收扣押的猛虎菜籽油14瓶(生产日期:2024-02-26);2.处以罚款2000.00元。 |
整改复查 |
1.企业整改情况和具体措施:(1)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依法诚信经营,保证所经营的食品质量合格、安全。 (2)今后在生产中加强产品质量控制,严格把好质量关,每年对自己生产销售的产品自行送检,检验合格后才出厂销售。 2.整改复查情况:目前进行约谈,培训相关法律法规,按相关要求整改。 |
通报移送 |
1.向其他地区、行政部门通报情况:无 2.向司法机关移送情况: 无 |
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