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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监测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公告 永市监抽检处置公告〔2024〕04号

日期:2024年09月19日   作者:   来源: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

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监测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公告


永市监抽检处置公告〔202404


现将抽样编号为SBJ24532300713937503、SBJ24532300713937504二个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SBJ24532300713937503

SBJ24532300713937504

样品名称

白馒头、花卷

生产(购进)日期

2024-05-24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

永仁吴水火小吃店

被抽样单位

永仁吴水火小吃店

检验不合格

项目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检验机构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4-06-27

核查处置启动

日期

2024-06-27

抽样单位

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查处置单位

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核查处置情况

处置措施

具体情况

产品控制

1.产品控制措施☑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或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 封存不合格(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1)购进数量:各1.8kg 其中用于抽样检验各1.8kg已销售数量1.8kg ,库存数量0kg  (2)下架封存数量0kg   。(3)召回数量0kg   ;(4)未完全召回原因 除用于抽样检验外,已全部零售给消费者,无法召回。

原因排查

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当事人是在不知道该批次核桃油不合格的情况下进行销售的,在进货时没有向核桃油生产商索要该批次检验报告,没有严把进货质量关。

行政处罚

1.行政立案时间:  2024年7月5日

2.结案时间 2024年7月25日

未立案说明

未结案说明:无                          

2.违法事实认定(法律依据):经调查查实,受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524日,对永仁吴水火小吃店(加工)销售的白馒头、花卷现场抽取样品1.8kg进行检验。2024年6月24日,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NO:SBJ24532300713937503SBJ24532300713937504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其违法行为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40.32元;

2.处以罚款1500元;

以上2项合计处罚1540.32元


整改复查

1.企业整改情况和具体措施:(1)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依法诚信经营,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质量合格、安全。

(2)今后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食品生产标准进行生产,禁止和超范围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甜蜜素等添加剂,经检验合格后才上市销售。

2.整改复查情况目前进行约谈,培训相关法律法规,按相关要求整改。                      

通报移送

1.其他地区、行政部门通报情况

2.向司法机关移送情况               无                    




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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