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高效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利用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避免或减少因停车收费引发的矛盾纠纷。根据《云南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版)》和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云价收费〔2016〕7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优化调整永仁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
(一)收费时段:8:00时至21:00时,其余时间免收停车服务费。
(二)收费范围和对象:收费范围为永仁县建成区范围内由公安交警、综合行政执法、住交等部门划定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对象为使用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单位和个人。
(三)收费标准:为避免长时间占用车位,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根据划分路段实行差别收费。
1.一类路段。小型车、三轮摩托车、农用车每次停放前30分钟内(含30分钟)免收,30分钟以上至1小时(含1小时)每车收费2元,每车连续停放超过1小时以上,按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加收1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收费,全天连续停车收费上限不超过12元。
2.二类路段。小型车、三轮摩托车、农用车每次停放前30分钟内(含30分钟)免收,30分钟以上至1小时(含1小时)每车收费1元,每车连续停放超过1小时以上,按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加收1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收费,全天连续停车收费上限不超过10元。
(五)收费路段划分:永仁县建成区范围内划定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划分为一类、二类进行差别化收费。收费路段划分由发展改革、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综合考虑城市建设、交通状况、停车设施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优化。
一类路段:文汇路、建设路、永盛路。
二类路段:一类路段以外的其他路段。
二、政府财政性资金、县属国有企业投资建设营运的停车场收费
(一)收费范围:永仁县建成区范围内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二)收费时段:全天候收费。
(三)收费标准:
1.小型汽车。每次停放前30分钟内(含30分钟)免收,30分钟以上至1小时(含1小时)每车收费1元,每车连续停放超过1小时以上,按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加收1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收费,全天连续停车收费上限不超过12元。
2.大型车辆(即停即收)。每次停放前30分钟内(含30分钟)每车收费2.00元,每车连续停放超过30分钟以上,按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加收1.5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收费,全天连续停车收费上限不超过15元。
中巴车、旅游车、房车等按照大型车辆收费标准收费。
三、政府财政性资金、县属国有企业投资建设营运的房车营地停车场收费
1.大车位片区,10元/天,每车可占1.5个车位,无免费时段。
2.小车位片区,8元/天,每车可占1.5个车位,无免费时段。
3.水电费由运营单位据实收取,并每月向社会公布。
四、优惠政策及其他规定
1.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实施救护和救助的车辆以及市政工程抢修等特殊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
2.新能源车在停车泊位及停车场停放的免费时段为2小时。
3.停车泊位及停车场优惠月卡、年卡由运营单位负责制定,并报发展改革、住交、市场监管局备案。
4.按照价格收费公示的规定,收费单位要做好价格收费公示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公示期满1个月方可收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2月8日起执行。《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永仁县城市道路车辆停放服务收费价格的批复》永发改价费〔2022〕2号、《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县城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永发改价费〔2022〕3号同日废止。
附件:1.永仁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2.《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优化调整永仁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