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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永仁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永仁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永仁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2025年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2025年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2025年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2025年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2025年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承担和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方案,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2.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3.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4.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负责管理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工作。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县级地质矿产勘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5.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6.对乡(镇)政府落实上级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承办上级交办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7.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草局。
8.职能转变。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9.将七个乡镇自然资源所和永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其他行政职能划归县自然资源局。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耕地保护监督股、国土空间规划股、矿产资源和地质勘查管理股。
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永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永仁县土地储备地产交易管理中心
3.永仁县规划信息和村镇建设管理站
4.永仁县自然资源局永定自然资源所
5.永仁县自然资源局莲池自然资源所
6.永仁县自然资源局宜就自然资源所
7.永仁县自然资源局猛虎自然资源所
8.永仁县自然资源局维的自然资源所
9.永仁县自然资源局中和自然资源所
10.永仁县自然资源局永兴自然资源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抓实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一是强化政治理论武装。二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三是强化作风转变抓落实。四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2.强化规划引领,抓实规划编制和规划管控。一是积极推动各项规划编制任务完成。二是强力推进规划实施,加强与县级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强县城风貌的管控。
3.强化资源保护,抓实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一是督促指导乡镇“健机制、建队伍、定网格、强宣传、严考核”,确保耕地保护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二是围绕耕地保有量27.44万亩和永久基本农田22.54万亩只增不减的目标,督促指导各乡镇按季度算好2025年耕地保护账。三是加强对国土变更调查耕地流出图斑、省下达耕地“体检图斑”的监管,督促、指导乡镇压实耕地流出问题整改责任,按时按质完成整改目标任务。四是加快推进12个2025年度补充耕地项目前期可研编制及县级评审、上报州级审核,精细化推进项目实施,全力抓好项目后期管护、入库工作;五是学习《自然资源部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城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4〕149号)文件精神,提前谋划我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4.强化要素保障,抓实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一是围绕美丽宜居城市建设,提前制定2025年用地报批计划。二是适时进行分析调度。三是加强土地供后监管。
5.强化执法建设,抓实执法日常监管和督察问题整改。一是有序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改。二是抓好反馈问题整改。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6.强化为民服务,抓实不动产登记和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一是抓好农村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专项整治。二是认真落实“营商环境增效年”的相关要求,全力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7.强化基础业务,抓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矿产资源管理。一是不断提升基础测绘管理服务能力。二是持续增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能力。三是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加大矿业权出让登记及监管力度,控制城镇周边、近山面山新设矿业权,完善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制度。
8.强化项目建设,抓实项目谋划和实施。一是加快已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指标入库。二是抓实增减挂钩项目。三是抓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及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14名,事业编制18名。在职实有4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1,124,978.0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048,078.09元,政府性基金32,240,9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836,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141,312.01元,增长11.20%,主要原因是:2025年增减挂钩需兑补农户项目预算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0,288,978.09元,其中:本年收入40,288,978.0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48,078.0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2,240,9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069,312.01元,增长11.24%,主要原因是:2025年增减挂钩需兑补农户项目预算资金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1,124,978.0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0,288,978.09元,其中:基本支出8,048,078.0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02,787.99元,下降17.64%,主要原因是:职工人员划转调出退休等因素减少11人,公用经费随之减少;项目支出32,240,9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08,100.00元,增长18.39%,主要原因是:2025年增减挂钩需兑补农户项目预算资金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0,288,978.09元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77,699.4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2,595.4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3,632.64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7,824.62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1,744.00元,主要用于死亡职工家属定期抚恤金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43,467.69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78,465.54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86,255.76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6,24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支出;
2120899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2,240,900.00元;主要用于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其他支出;
220010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4,310,456.88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各项基本支出;
220010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50,000.00元,主要用于耕地保护等支出;
220010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50,000.00元,主要用于不动产登记工作等支出;
220015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事业运行1,588,791.6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70,904.48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0,288,978.09元,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其中:
基本支出7,948,078.09元,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30101基本工资:1,542,672.00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职工基本工资。
30102津贴补贴:1,404,42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职工津贴补贴工资。
30103奖金:669,783.00元,主要用于发放行政人员奖励绩效和考核优秀奖。
30107绩效工资:845,769.00元,主要用于发放事业人员绩效工资。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33,632.64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
30109职业年金缴费:97,824.62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1,933.23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6,255.76元,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医疗缴费。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6,050.08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大病保险、工伤保险和事业人员失业保险费支出。
30113住房公积金:470,904.48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40,160.00元,主要用于编外聘用城市协管员工资支出。
30201办公费:76,24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运转办公业务支出。
30205水费:7,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楼水费支出。
30206电费:16,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楼电费支出。
302077邮电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网络运行、邮寄费和电话费支出。
30211差旅费:48,5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开展业务外出伙食和住宿补助支出。
30213维修(护)费:3,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楼地砖、门锁、灯线等日常维修支出。
30215会议费:20,72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业务会议费支出。
30216培训费:5,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业务培训支出。
30217公务接待费:14,89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业务工作公务接待费支出。
30226劳务费:25,7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门卫和保洁人员劳务支出。
30228工会经费:65,274.48元,主要用于缴纳2025年在职职工工会经费支出。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65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油、修理、保险、洗车费和过路过桥费用支出。
30239其他交通费用:244,86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600.00元,主要用于临时发生的垃圾清运等非日常业务支出。
30302退休费:38,9494.80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
30305生活补助:21,744.00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死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000.00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经费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项目支出32,340,900.00元,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30201办公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执法工作办公和地质灾害应急物资和日常标识制作等业务支出。
30211差旅费:25,080.00元,主要用于项目出差、下乡等伙食和住宿补助支出。
30216培训费:172,720.00元,主要用于拨付到期乡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应急演练支出。
30226劳务费:6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补助支出。
30227委托业务费:596,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技术服务费支出。
30239其他交通费用:15,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平台租车费支出。
31005基础设施建设:18,000,000.00元,主要用于耕地保护整改和土地报批时所需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等支出。
31009土地补偿:5,000,000.00元,主要用于兑补征地补偿费支出。
31010安置补助:600,000.00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险农户安置兑补支出。
31012拆迁补偿:7,772,100.00元,主要用于增减挂钩项目涉及农户兑补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3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31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仁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95,40.00元,较上年减少9,460.00元,下降13.7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永仁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
(二)公务接待费
永仁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890.00元,较上年减少1,110.00元,下降6.9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财政厉行节约的要求,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强化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接待审批程序和控制陪同人数,才使公务接待费明显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仁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4,650.00元,较上年减少8,350.00元,下降15.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长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650.00元,较上年减少8,350.00元,下降15.7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财政厉行节约的要求,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加强公务用车的监督和管理力度,才使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明显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征地拆迁及土地报批经费20,000,000.00元。
1.项目名称
征地拆迁及土地报批经费
2.立项依据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综合〔2011〕18号)、《楚雄彝族自治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州人民政府2009年第13号公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0〕216号、云价综合〔2011〕18号、州人民政府2009年第13号公告)。
3.项目实施单位
永仁县自然资源局
4.项目基本概况
完成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并公布实施。楚雄州永仁县城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获省政府批复,批准建设用地29.5845亩,其中耕地0.9亩;永攀物流港建设项目纳入永仁县2022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批,并获省政府批复,批准建设用地面积317.82亩,其中耕地58.245亩;永仁观音岩100MW复合型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用地获省政府批复,批准建设用地13.566亩,其中耕地1.7055亩;永仁县宜莲光伏基地(班三界、小木马)300MW复合型光伏电站项目,拟用地面积24.21亩,其中耕地0.3075亩,农用地征转用报件完成州级审查;云南500千伏楚雄北部光伏接入系统工程,拟用地面积125.37亩,不占用耕地,完成征地补偿登记,正在开展报件审查及社保缴费工作;永仁县宜莲光伏基地谢腊230MW复合型光伏电站项目完成勘测定界报告县级审查,上报州级审查中;永仁县杨家湾子188MW光伏发电项目已完成项目用地选址工作,正在办理《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5.项目实施内容
(1)进一步提升建设项目用地保障能力
全力做好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助力永仁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完成永仁宜莲光伏基地谢腊230MW复合型光伏电站、三峡永仁县杨家湾子188MW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麦冲河光伏项目等光伏项目用地报批,重新开展永仁宜莲光伏基地(班三界、小木马)300MW复合型光伏电站项目用地选址及报批工作。完成永攀物流港二期成片开发方案审批及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开展中山水库、长箐水库等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工作。
(2)全力保障好省、州“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全县“十四五”期间重大项目、民生项目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根据业主项目进度安排,跟踪掌握项目推进情况,实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告知制,及时合理安排用地报批时序,提高报批效率,重点做好永攀物流港二期建设用地、中山水库、长箐水库、大理至攀枝花高速公路、乡镇集体批次用地等建设用地报批、保障工作,服务全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3)做好光伏项目用地保障
根据业主项目选址、工作推进情况及用地需求,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加强与业主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做好用地报批指导,加快用地组卷报批,切实做好光伏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保障工作。重点做好永仁杨家湾子、宜莲光伏基地谢腊230MW复合型光伏电站、麦冲河光伏等光伏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配合发改、光伏企业开展光伏项目选址等相关工作。
(4)临时用地审批及复垦工作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严格落实临时用地管理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临时用地审批、监管、复垦、验收等各项工作,重点做好永大高速项目18个到期临时用地的复垦、验收的相关工作。根据攀大高速公路推进进度及时配合开展好临时用地选址、审批等相关工作。
6.资金安排情况
2025年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下达征地拆迁及土地报批经费20,00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实施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全力完成建设用地报批,保障供给全县所有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8.项目实施绩效
(1)进一步提升建设项目用地保障能力
认真落实项目工作法,创新项目用地报批工作方法,推行项目用地报批,推行用地报批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一项目一清单,逐项明确工作时限、工作内容、责任主体等,实现项目用地报批时限大幅缩短,将原来的用地报件组件3到6个月缩短到60日左右完成组卷并上报州、省级审批。
全力做好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助力永仁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完成永仁宜莲光伏基地谢腊230MW复合型光伏电站、三峡永仁县杨家湾子188MW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麦冲河光伏项目等光伏项目用地报批,重新开展永仁宜莲光伏基地(班三界、小木马)300MW复合型光伏电站项目用地选址及报批工作。完成永攀物流港二期成片开发方案审批及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开展中山水库、长箐水库等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工作。
(2)全力保障好省、州“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全县“十四五”期间重大项目、民生项目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根据业主项目进度安排,跟踪掌握项目推进情况,实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告知制,及时合理安排用地报批时序,提高报批效率,重点做好永攀物流港二期建设用地、中山水库、长箐水库、大理至攀枝花高速公路、乡镇集体批次用地等建设用地报批、保障工作,服务全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3)做好光伏项目用地保障
根据业主项目选址、工作推进情况及用地需求,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加强与业主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做好用地报批指导,加快用地组卷报批,切实做好光伏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保障工作。重点做好永仁杨家湾子、宜莲光伏基地谢腊230MW复合型光伏电站、麦冲河光伏等光伏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配合发改、光伏企业开展光伏项目选址等相关工作。
(4)临时用地审批及复垦工作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严格落实临时用地管理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临时用地审批、监管、复垦、验收等各项工作,重点做好永大高速项目18个到期临时用地的复垦、验收的相关工作。根据攀大高速公路推进进度及时配合开展好临时用地选址、审批等相关工作。
(5)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控耕地“非粮化”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整治工作,通过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措施,严守耕地红线。
(6)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新增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占用一般耕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设施农用地占用耕地的,切实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工作,编制耕地“进出平衡”方案。充分利用“全国设施农业用地监测监管系统”,强化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备案信息监管,全面、准确掌握设施农业用地情况。
(二)耕地保护专项资金3,000,000.00元。
1.项目名称
耕地保护专项资金
2.立项依据
国家、省、州、县各级关于耕地保护相关文件和规定。
3.项目实施单位
永仁县自然资源局
4.项目基本概况
我县耕地保护需整改问题时间跨度长,成因复杂,整改恢复难度大,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5.项目实施内容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和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以“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践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按照“三法三化”和“三个马上”要求,推动耕地保护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本地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情况亲自督办,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好落实,强化统筹协调,扎实开展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自然资源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督促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扎实做好问题摸排、核实举证等工作;严格督察执法,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对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做到“零容忍”。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耕地的种植用途管控,严格落实遏制耕地“非粮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等管理要求;用好种粮补贴政策,把各类补贴切实落实到种粮户手上,加强撂荒耕地的复耕复种,引导将耕地用于粮食生产。林草部门要按照林地管理边界要求,协调好耕地和林地的保护管理,做好不符合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地块的复耕工作。财政部门要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发展改革、交通运输、能源、水利、粮食和储备等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及时将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耕地保护问题通报自然资源部门,共同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对于因政府主导、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将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要严格处置;各地区在开展耕地恢复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自然地理和农业生产条件,切实加强政策引导和解释工作,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充分考虑经济成本、社会成本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审慎处理、有序组织实施。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不得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意愿强制复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聚焦“三量”抓整改。遏制增量,要充分发挥乡镇在整改工作中的关键作用,指导做好排查,严格源头管控,防止新增问题;处置存量,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想方设法整改落实;把握流量,要查清耕地流量流向,掌握耕地利用现状,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做好耕地流入流出数据“加减法”。营造氛围抓整改。要加大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切实提高干部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
6.资金安排情况
2025年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下达耕地保护专项资金3,00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实施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8.项目实施绩效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保护“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7.政府购买服务: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仁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23,434.4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0,687.90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改等因素我单位人员减少12人,且人均公用经费较往年下降500.00元,故机关运行经费大幅缩减。如:30201办公费72,400.00元,比上年减少39,600.00元;30211差旅费48,500.00元,比上年减少40,500.00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永仁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36,106,870.95元,其中,流动资产34,066,362.99元,固定资产2,040,503.9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923,928.7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353.4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48,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43项,账面原值95,21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0.00元(由财政局负责入账);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3270340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