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村从‘本地熟人圈’变成‘全国打卡地’,我们在家门口就能做生意、增收入、领分红,日子越过越有奔头!”近日,永仁县宜就镇龙潭村小组的广场上热闹非凡,45户村民依次上台,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红彤彤的分红款。村民代表肖朝翠的一席话,引得台下掌声与笑声交织。
每户500元,钱不算多,却沉甸甸的。这是龙潭村乡村旅居点自运营以来的首次分红。自2025年10月启动运营以来,短短几个月,这个曾经安静的彝家小村,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2.19万元。民宿、咖啡、餐厅等新业态,让沉睡的山村资产“活”了起来,也让村民的腰包鼓了起来。
龙潭村的变化并非个例。在永仁,一场以“乡村旅居”为抓手的乡村振兴试验,正在七个村庄同步推进。从宜就镇外普拉大村到维的乡落水洞村,从猛虎乡农场队到莲池乡羊旧乍村,咖啡馆飘出香气、民宿小院迎来旅客、旅拍镜头定格笑脸。截至目前,五个已运营的旅居点累计营收约41.28万元。
“示范村的可持续运营既不能依靠政府长期投入,也不能依赖没有资产绑定的外部主体,唯有让本地人感兴趣、愿意干,形成内生动力,才能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在永仁指导试验的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小云在推进会上说。
这份内生动力,正从一次次分红、一笔笔营收中生长出来。外普拉大村2月7日开业两天收入破万元,落水洞村樱桃小院试运营三个月营收1.57万元,羊旧乍村的小卖部和咖啡馆一个月收入3.1万元,这些数字背后,是农民作为决策主体、建设主体、运营主体地位的逐步确立。
从项目规划到资金使用,从业态植入到收益分配,每一个环节都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永仁县纪委县监委将乡村旅居项目纳入乡村振兴专项监督重点,紧盯项目推进、资金管理、利益联结等关键环节,通过一线走访、座谈交流、查阅台账等方式,推动相关部门履职尽责,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每一笔收益都公平地落到群众口袋里。
“分红之前,纪委的同志到村里来了好几趟,专门问我们对账目清不清楚、对分配满不满意。”一位刚领到分红的村民说:“账目公示得明明白白,我们心里也亮亮堂堂。”
永仁县依托毗邻成渝的区位优势和“消暑过冬、候鸟式旅居”的市场需求,以县级统筹方式,将咖啡、民宿、餐饮等新业态植入乡村,同步完善公厕、停车场等基础设施。从培育农民市场主体到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每一步都让农民真正成为受益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