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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工伤认定公示(2025)第8号

日期:2025年12月19日   作者:   来源: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修订)》的规定,现将蒋海军等11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蒋海军,男,云南兴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玫瑰阳光城—阳光康养国际度假社区项目涂料工。2025年10月24日(周五)上午10:00左右,蒋海军在玫瑰阳光城—阳光康养国际度假社区项目(二期)A区7号楼一层喷外墙漆时,不小心踩滑从活动架上掉落摔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拟认定为工伤。

2.万小丽,女,永仁县幸福里产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杂工。2025年10月23日(周日)上午8:00左右,万小丽在永仁县幸福里产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莲池一场采果时,因地面湿滑不慎摔倒左手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拟认定为工伤。

3.山发富,男,云南双清螺旋钢管有限公司普工。2025年10月28日(星期二)上午10:30左右,山发富在公司生产车间内涂刷管子防腐剂过程中右手被滚轮压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拟认定为工伤。

4.杨绍忠,男,永仁多凌钛业有限公司炉前工。2025年11月3日(星期一)早上5:56左右,杨绍忠在使用钢绳固定铁板时由于铁板重心不稳滑落被砸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拟认定为工伤。

5.周龙,男,永仁县财政局工作人员。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9:11左右,周龙前往网格区开展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途中,在本单位院内不慎跌倒摔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拟认定为工伤。

6.李云江,男,永仁县永定镇人民政府糯达村委会原组织委员、村委委员。根据云南省元谋县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5)云2328行初39号判决书判决,李云江在抢救火灾过程中死亡,拟认定为工伤。

7.苏雄杰,男,永仁县公安局辅警。2025年11月20日(星期四)晚,永仁县公安局组织民辅警在永定河西路张家老鸭汤门口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查处工作,苏雄杰和同事在桥头寺方向驶入永定河西路设卡。20:10左右,一辆红色摩托车从桥头寺方向右转驶入永定河西路时为逃避检查冲卡将正在执勤的苏雄杰挂倒摔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拟认定为工伤。

8.张永贵,男,永仁兴红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门卫。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上午9:00左右,张永贵经公司工作安排到永仁一中食堂搬运矿泉水,因操作爬楼机运水时不慎被爬楼机扶手抵在洗手台边沿导致左腿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拟认定为工伤。

9.安俊云,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永仁县委员会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现系永仁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025年11月12日(周三)下午20:20左右,安俊云与同事在参加“工运杯”气排球比赛训练时不慎扭伤脚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拟认定为工伤。

10.秦涛,男,永仁县第一中学教师。2025年11月21日(周六)21:30左右,秦涛在参加“工运杯”篮球比赛时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拟认定为工伤。

11.彭贵竹,女,永仁县教育局工作人员。2025年11月20日(周四)15:00左右,彭贵竹从教育局办公室前往永仁县全民健身中心参加“工运杯”篮球比赛途中不慎崴伤左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永仁县工伤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通讯地址: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工伤股

邮编:651499

联系电话:0878—6713612

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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