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是永仁县中和镇樱桃成熟上市的季节,漫山遍野的樱桃映红了山头,也映红了果农的笑脸。各地收购商纷至沓来,购销市场一片火热。然而,近日在岔河村委会老街子片区,一场因樱桃收购引发的纠纷,却让果农和收购商之间剑拔弩张。关键时刻,中和镇调委会及时介入,用法治的力量巧妙化解了矛盾,保障了樱桃产业的平稳发展。

口头协议 “变卦” 引发纠纷
4月23日,贵州收购商钱某与当地樱桃种植户卢某某达成了一份口头收购协议:钱某以8元/公斤的价格,收购卢某某的樱桃1000公斤,并预付了5000元定金,约定次日下午交货。协议达成后,钱某立即联系调配货运车辆。
然而,就在货车启程上路之际,卢某某却因觉得价格偏低,单方面提出解除协议,并迅速将樱桃转卖给了其他收购商。钱某得知后,认为卢某某不守信用,双方沟通无果,争执迅速激化,一场樱桃购销纠纷由此产生。
法理情并用巧化干戈
纠纷发生后,中和镇调委会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面对激动的双方,工作人员首先安抚情绪,随后详细梳理了纠纷的来龙去脉,厘清了口头协议、定金支付等关键事实。

调解中,工作人员没有简单地各打五十大板,而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以案释法,耐心向卢某某讲解:口头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收取定金后单方违约,不仅需要返还定金,还可能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同时,工作人员也充分考虑到樱桃作为生鲜农产品的特性、当前的市场行情以及收购商因车辆调配产生的实际损失,情理并举,平衡双方的合理诉求。经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双方最终放下分歧、互谅互让。
握手言和,法治护航产业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由卢某某补偿钱某因调配货车等产生的损失费用800 元。一场剑拔弩张的购销纠纷,在调委会的努力下圆满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此次成功调解,不仅是一次简单的矛盾化解,更是中和镇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下一步,中和镇将结合樱桃上市购销高峰期的特点,持续紧盯农产品交易、邻里地界等重点领域的矛盾隐患,加大法治宣传和矛盾排查力度,常态化开展涉农法律法规普及,引导农户和收购商增强契约意识和诚信意识。
同时,镇里将进一步畅通矛盾纠纷快速调处渠道,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以坚实的法治力量护航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筑牢乡村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