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金融助推乡村振兴作用,今年以来永仁县采取有效措施,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为抓手,着力发展金融精准帮扶,坚定不移服务“三农”,积极培育乡村内生发展动力,严格执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通过不断创新思路、优化服务,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形成了小额信贷“贷得到、用得好、收得回、可持续”的金融精准帮扶新局面。
一是政策宣传全覆盖。制作发放永仁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扶持政策宣传单,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到各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对贷款对象、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担保方式、贴息方式、贷款用途、贷款条件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让农户知晓政策,围绕个人诚信度、家庭劳动力、人均收入、产业发展,解决了低收入户“贷得到”的问题。通过对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户进行全覆盖宣传,做到了应贷尽贷,截 止11月23日,全县共完成新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562户2769.36万元。
二是明确责任,强化管理。督促各乡镇严格执行中国银保监会等4部门联发的《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和省、州、县相关文件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做好贷款对象、贷款发放情况和贴息的审核确认,县乡村振兴局及时向银行机构提供更新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名单,并做好组织协调、政策宣传、产业指导等工作,督促承贷银行及时将新增贷款用户信息导入系统,及时更新数据。财政部门发挥好职责职能左右,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安排财政贴息资金837万元,管好用好贴息资金,并严格执行好资金使用公告公示制,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健全风险补偿机制,强化风险管控。为认真做好到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回收工作,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贷款回收工作的影响,及时启动贷款无法回收产生风险补偿事项的管控工作,永仁县及时成立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委员会。依托风险补偿金大力推进“政银”合作,形成风险金、银行共同分险模式,有效降低了银行兜底风险,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今年以来,永仁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委员会共审议、批准贷款银行上报的符合风险补偿金划拨申请3户11.7265万元。
永仁县通过“小贷款”发挥“大作用”,切实解决了低收入户贷款难的问题,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金融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