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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傣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森林草原防火有奖举报的通告

日期:2026年03月0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切实管住火源,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共同守护好永兴傣族乡绿水青山。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乡实行森林草原高火险期野外违规用火有奖举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在林区故意实施纵火的行为;

(二)在林区用火导致发生火灾(火情)的行为;

(三)其他严重野外违规用火的行为。

二、举报奖励

凡提供野外用火和森林火灾举报线索,且经查实的,永兴傣族乡人民政府将根据轻重程度、危害程度对举报人给予人民币500元到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若多人先后提供同一举报线索的,奖励最先提供线索的举报人。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供线索,鼓励实名举报,也可匿名举报:

(一)电话举报:永兴傣族乡人民政府,0878-6881199;永兴傣族乡派出所,0878-6881110;永兴傣族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0878-6881222

(二)现场举报:直接到永兴傣族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乡综合执法队、乡派出所现场反映线索。

四、保障承诺

1.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2.对恶意诬告、编造虚假线索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3.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一律依法严惩。

希望社会各界踊跃参与,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一旦发现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及时进行举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永兴傣族乡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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