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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日期:2022年09月23日   作者:武思有   来源:    点击:[]

兹有维的乡的鲁村委会李云敏户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维的乡的鲁村委会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经查询地籍档案,该宗集体土地使用证号:农集用(93)字第29号,地号为:8-03-04-29,土地使用权面积:316.01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李培维

声明单位:永仁县自然资源局维的自然资源所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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