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永仁县文化馆将坐落于永仁县永定镇文汇路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灭失)。经查询,土地登记申请书编号:F-01-40,土地使用权面积:420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永仁县文化馆所持有的该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永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公告单位:永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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