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金洪伟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永仁县永定镇永兴路金和商住楼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经查询,房屋不动产权证号:云(2023)永仁县不动产权第0003366号,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20.93平方米,建筑面积:170.71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金洪伟所持有的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金洪伟
公告单位:永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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