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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德富、李兴亮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共有权证书遗失(灭失)的声明

日期:2026年05月1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兹有李德富、李兴亮(已死亡)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永仁县永定镇环城西路94号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共有权证书遗失(灭失)。经查询,土地使用权证号:永土国用(2000)字第A-02-11/F021021号,房屋产权证号:永房权证2000字第1696号,永仁县房永定镇共字第20001769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9.01平方米,建筑面积:55.41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李德富、李兴亮所持有的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所有权证书、共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德富

公告单位:永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14日

上一条:关于李德富、杜米香房屋所有权、共有权证书遗失(灭失)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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