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尹继莲(已死亡)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永仁县永定镇板桥箐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灭失)。经查询,房屋所有权证号:永仁县房权证永定镇字第200704474号,建筑面积:180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尹继莲所持有的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尹会芬
公告单位:永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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