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旧车要求(以下要求缺一不可)
1.汽油乘用车:在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柴油或其他燃料乘用车:在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新能源乘用车:在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
2.2025年1月8日前在申请人名下且2025年1月8日至该旧车注销登记日期之间无转让登记(即该旧车2025年1月8日前一直在申请人名下且无转让登记记录直至本次报废)。
3.机动车登记所有人为个人。
4.车辆用途不限(营运及非营运都可以)。
(二)报废要求
1.《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所载明的交车日期、《机动车注销证明》所载明的注销日期均应在2026年1月1日之后。
2.可自行在“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上查询到的任一报废回收网点完成报废。
(三)新车要求(以下要求缺一不可)
1.新能源乘用车: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燃油乘用车:2.0升及以下排量。
2.在云南省内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在云南省内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即云南号牌)。
4.在2026年1月1日之后完成新车购买和落户手续。
5.机动车登记所有人为个人。
6.车辆用途不限(营运及非营运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