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申请的原则,经县乡村振兴局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审核,现将我县初步认定的第七批扶贫产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1年8月11日至17日)。如对永仁县消费扶贫产品认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永仁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反映。
投诉电话:0878-6716246
附件:《永仁县第七批扶贫产品目录》
永仁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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