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就业扶贫车间建设的通知》(楚人社通〔2018〕72号)、《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人社帮扶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楚人社发〔2023〕3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4〕16号)文件精神,经永仁盛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实地核实,永仁盛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符合新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的条件,详情如下:
永仁盛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以来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10人,满足吸纳5人(含5人)以上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且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条件,2025年发放脱贫劳动力工资总额80000元,按其发给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工资额的15%,给予吸纳就业奖补12000元,按规定从就业资金列支。
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本次公示期自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31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等方式与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或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程序办理相关补贴申领手续。
联系电话:0878—6711438、0878—6721212。
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