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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林草局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公益林管理仍有漏洞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日期:2025年10月30日   作者:林清   来源:永仁县林草局    点击:[]

仁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公益林管理仍有漏洞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名称及问题描述

问题名称:公益林管理仍有漏洞(省级编号40—4)。

问题描述:《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明确,国有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原则上不得调出。但2021年以来,全省国有国家级公益林减少59.9万亩,其中调出11.8万亩,国有省级公益林减少112.1万亩,其中调出30.9万亩。

二、整改目标及整改时限

整改目标:核实国有公益林优化调出情况,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完成对确需纳入公益林的补入申报。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三、整改情况

根据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公益林管理仍有漏洞,国有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原则上不得调出;按照《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国有公益林调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提醒函》,在州林草局的指导下,组织相关人员,对涉及地块展开了全面细致的核实,摸清土地类型、地类、权属等情况,梳理优化调出的原因及面积。经核实调出的原因是,破碎、缝隙小班调出的公益林。调出的面积分别为:一是2021年国家级公益林优化时、调出的15亩国有国家级公益林。二是2023年省级公益林优化修编时、调出的26亩国有省级公益林。以上国有公益林,经核实整改后,按相关要求,已报经县政府同意,以永林报〔2025〕4号文件,专项上报州林草局,重新补入为国有公益林,其中国有国家级公益林15亩,国有省级公益林26亩,按公益林进行管理。

四、下步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永仁县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一是进一步规范公益林管理。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以“林长制”为抓手,进一步严格按照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加强公益林年度变更数据审核和公益林数据库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公益林管理工作。二是持续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确保全县林草资源安全。三是主动对接、靠前服务。依法高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用林需求,从源头防范化解要素保障不足引发的违法违规风险。四是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问题整改“回头看”巡查制度,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开展常态化复查,确保整改成效长效稳定,防止问题反弹。五是强化政策宣传引导。通过入户宣传、典型案例警示、新媒体普法等多种形式,提高群众对耕地和林地保护政策的认知度,增强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公众意见建议征求

公示方式:采取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草局、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公示栏张贴和在永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r.gov.cn)公示。

公示时间:公众可在此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永仁县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还草办公室反馈。

联系电话:08786712894(传真)、邮箱:1015788620@qq.com。

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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