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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逾期三年及以上未参加年度审验车辆《道路运输证》的通告

日期:2025年11月2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安全,促进货物运输市场平稳、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对三年以上逾期未参加《道路运输证》审验的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进行核查清理,拟对我辖区逾期三年未审验的20辆货运车辆(名单附后)依法注销《道路运输证》。

现对该批车辆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25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止。公示期满后将对其《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在公示期间内,我单位仍然受理该批车辆的年度审验办理手续,请各经营户按照规定时间到永仁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地址:永仁县永定镇广场路9号永仁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62-67号窗口)办理车辆年度审验业务。

特此通告!

永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25日

附件:逾期三年及以上未参加年度审验车辆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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