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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被1.0蒙蔽!视力正常的标准远不止这些

日期:2025年03月03日   作者:永仁县教育局   来源:    点击:[]

视力1.0不等于视力正常,这是很多人对视力评判标准存在的普遍误区,比如当孩子视力筛查结果在1.0左右时,家长会觉得这是非常值得骄傲的事,认为孩子的视力被保护得很好,但实际上1.0并非安全线。视力是指人眼分辨细小物体的能力,其中识别远方物体的能力称为远视力,识别近处细小目标的能力称为近视力,在视力筛查时主要检查远视力;按视标特征,视力可分为近视力、动态视力和夜间视力,按感知部位,视力分为中心视力和周边视力,而通常所说的视力是指远视力,并且是中心视力,近视力反映的仅是视网膜较敏感的部位黄斑区的功能。

很多人都以为只要视力能达到1.0以上就算是正常了,实际上1.0的视力只能说明人的部分视力正常,严格来说,视力正常的标准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中心视力,就是人们通常看视力表所确定的视力,包括远视力(在5米以外看)和近视力(在30厘米处看),远视者的表现是远视力比近视力好,近视者则相反;二是周边视力,当眼睛注视某一目标时,非注视区所能见到的范围就叫周边视力,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余光,一般来说,正常人的周边视力范围相当大,两侧可达到90度,上方可达60度,下方75度,近视、夜盲症患者的周边视力比较差,一些眼底病也可导致周围视力丧失;三是立体视力,立体视力是一类较高级别的视力,即在两眼中心视力正常的基础上通过大脑两半球的融合,感知空间各物体之间的位置关系,有些人中心视力正常,但立体视力却异常,这在医学上称之为立体盲。

所以,虽然通常只是检查中心静态远视力,但在医学上,只有当中心远视力、近视力、周边视力和立体视力都符合生理需求时,才能算作视力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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