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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爱鸟护鸟倡议书

日期:2025年12月17日   作者:廖明荣   来源:永仁县林草局    点击:[]

永仁县爱鸟护鸟倡议书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朋友们:

鸟类和我们共同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上,不仅具有清除害虫、散播种子、传授花粉,是生态环境的“晴雨表”“活指标”。有的长着一身漂亮的羽毛,成为我们眼前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有的长着一副好歌喉,能唱众多“歌曲”,歌声悠扬动听,常常治愈我们疲惫的心灵;还有的是语言天才”,能够模仿人类说话,令人惊叹不已;有的样子和行为憨态百出,非常惹人喜爱。保护鸟类、维护生态平衡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永仁县鸟类资源丰富,目前共记录鸟类有 19 目 43 科 114种、其中涉及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白腹锦鸡(箐鸡)、画眉、红嘴相思鸟、白胸翡翠、灰林鸮(猫头鹰)、领角鸮、雀鹰等。有重要生态、经济、社会价值(简称“三有”)保护动物有棕头鸦雀(又称黄豆鸟、小米雀、黄豆雀)、八哥、喜鹊、麻雀、白鹭、池鹭、夜鹭、竹鸡、普通翠鸟、白骨顶、灰头麦鸡等。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州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林草局等17 部门联合印发《全国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鸟类专项行动联合工作方案》,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汇聚保护力量,营造全民参与保护鸟类的良好氛围,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带头遵守法律法规,筑牢依法护鸟防线

1.自觉学习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不猎捕、杀害、出售、购买、邮寄、运输、携带、食用、利用国家重点和“三有”保护野生鸟类及其制品,不破坏鸟类栖息地与迁徙通道,让每一只鸟都能自由飞翔。

2.主动认识常见的国家重点、“三有”、省重点保护野生鸟类,并向家人朋友讲解和科普爱鸟护鸟常识,争做生活中的“百事通”。

3.自觉抵制和摒弃“养、玩、斗、赛”野生鸟类等陈规陋习,

保护野生鸟类资源、保护自然生态、保护人民的生命健康。按照《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政策解读》,除个人无需办理人工繁育许可3种鹦鹉类、3种雀类的宠物鸟类,以及需申请办理人工繁育许可、加载“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脚环与标识卡)的笼养4种鹦鹉外,所有的野生鸟类,严禁个人笼养,一旦私养,均属违法。

二、带头践行爱鸟护鸟行动,构建全民参与守护屏障

4.文明观鸟。不利用录音、仿生鸟、媒鸟等引诱野鸟;用望远镜或长焦镜头相机观鸟、拍鸟;不近距离干扰、惊扰鸟类的正常生活;不投喂,不改变鸟类的自然习性,让它们保持野性之美。

5.科学驱鸟防鸟,有效防止“人鸟争食”。如竖立稻草人、悬挂反光彩带、光盘,让鸟类不敢靠近农作物。切不可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捕鸟网(粘网)等进行毒死、伤害鸟类。

6.餐饮服务单位不收购、加工、销售任何野生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7.消费者应拒绝野味消费,从源头杜绝杀害鸟类和防控疫源疫病。

8.自媒体从业者和用户应积极参与鸟类保护宣传,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博客、论坛、抖音、快手、小红书、西瓜视频等社交媒体渠道,传播鸟类保护理念,让更多人知晓和加入守护行列。不得推送转发传播聚众遛鸟、斗鸟或直播引流售卖鸟食、捕鸟工具等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网络护鸟环境。

9.发现受伤、病弱、受困、迷途的鸟类等野生动物,及时与当地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护林点、县林草局联系。

10.鼓励大家积极参与植树造林、环境保护等公益活动,为野生鸟类营造更加适宜的栖息环境;让我们手牵手、依法、科学爱鸟护鸟、共同呵护蓝天精灵,持续厚植生态优势、用心守护千鸟竞飞,共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永仁、宜居永仁、幸福永仁!

举报电话:县林草局:0878—6712894、县公安局 110

                    县市场监管局:12315

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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