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
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国家文物局关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发〔2021〕37号)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三阶段重点工作安排》精神,持续推进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后续工作提质增效,切实加强全县文物古迹资源保护传承利用,我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相关工作规范,拟将“三合营遗址”等10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纳入文物保护,现将永仁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为期7天,自2026年1月5日起至2026年1月11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本次文物认定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我局提出异议书。异议书需写明事由名称、事实理由、相关依据、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我局将会按照相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查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878-6716069
地 址:永仁县永定镇广场路1号(永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附件:永仁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永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