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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征集非法处置倾倒固体废物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的通告

日期:2026年01月17日   作者:永仁县公安局   来源:永仁县公安局    点击:[]

为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污染环境问题的发生,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非法处置倾倒固体废物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

一、征集范围

1.擅自在城乡结合部、偏远山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江河、湖泊水域及利用裂隙、溶洞、山涧非法处置、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工业废物等固体废物的;

2.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擅自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

3.假借合法企业名义,从事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的“黑窝点”、“黑作坊”;

4.为非法处置、倾倒固体废物提供运输业务的货运企业及个人;

5.为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提供场地、资金、信息的关联人员;

6.2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受过2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类违法犯罪的企业和个人。

二、征集时间

2026年至2027年底

三、线索举报保护措施及奖励兑现

永仁县公安局将依法依规及时做好线索核查处理工作,

经查证属实立案侦查的,对提供线索者将给予500-10000元奖励,公安机关对提供线索人员信息严格保密,对提供线索人员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本通告由永仁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四、反映问题线索渠道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通过以下途径提供线索,尽可能提供具体位置、现场情况及相关证据(如图片、视频等),如有涉及违规单位或个人信息的可一并提供。

1.举报电话:110、6712919(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

2.举报地址:永仁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永仁县永定镇凤山路8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永仁县永定镇苴却路70号),邮政编码:651499。

五、法律责任

对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依法严惩;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恶意举报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永仁县公安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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