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我县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以来,严格按照国家、省、县级普查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普查工作。实地调查阶段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点10处,经楚雄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专家组实地核实,综合评估,认定登记全县7处新发现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永仁县新发现一般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公布(详见《永仁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名录》),请各乡镇及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新发现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
附件:永仁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永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