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便民交通码头工程楚雄州永兴码头
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18年7月16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云南便民交通码头工程楚雄州永兴码头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云南便民交通码头工程楚雄州永兴码头建设工程。
(2)项目性质:新建。
(3)项目实施单位:永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4)项目投资: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为5492.38万元。项目建设资金争取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共同解决。
(5)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1个码头(永兴码头),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码头水工建筑物;生产、生活辅助建、构筑物;码头进港道路;码头供电照明、给排水、通信、环保绿化工程等。
(6)项目地址:云南省楚雄州永仁县永兴傣族乡下拉姑村。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永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878-6711857
邮箱:yrxjsj6711857@126.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云南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71-67396179
邮箱:181046678@qq.com
四、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和我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项目区域资源、环境特点开展工作,对项目建设、污染物排放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层次地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周围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您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本项目实施对您的影响;您对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进入以下链接下载调查表并填写,可采用邮件或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和方式
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永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