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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铁路沿线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 安全管理的通告

日期:2026年05月14日   作者:永仁政法   来源:    点击:[]

为切实维护铁路运输安全与秩序,防范化解因无人机等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以下简称“低慢小”航空器)违规飞行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明确禁飞管控范围,严守铁路安全红线

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铁路线路、车站、铁路桥梁、铁路隧道、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范围内,未经依法审批擅自飞行低慢小航空器。

二、认清违规飞行危害,筑牢爱路护路意识

铁路沿线电气化接触网电压极高,周边存在强电磁干扰,违规飞行极易出现信号失控、坠落等情况。一旦触碰铁路接触网,将直接引发供电短路、设备损毁,导致列车紧急制动、晚点停运甚至中断行车;若坠入铁路线路、撞击运行列车,将严重威胁列车驾乘人员生命安全,破坏铁路运输秩序,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和公共安全事件。

三、依法从严查处违法,强化治安管理防控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进行飞行活动的,公安机关、铁路监管部门联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强制驱离、迫降、截控等违规飞行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铁路运输安全造成危害或构成现实威胁的,铁路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铁路周边违规飞行、破坏铁路设施等各类危害铁路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深化爱路护路宣传,共筑安全防护屏障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要切实履行宣传教育责任,广泛开展爱路护路和铁路安全法治宣传,引导群众、学生、无人机从业人员熟知铁路安全法律法规,知晓违规飞行无人机的违法后果,树立“铁路安全、人人有责”的责任意识,自觉抵制各类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营造全民爱路护路、共护铁路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特此通告。


中共永仁县委政法委员会

                   永仁站派出所

2026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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