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乡集镇垃圾处理定价行为,根据《云南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版)》《楚雄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集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指导意见》(楚人居办〔2017〕16号)等文件规定,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4月3日召开听证会,对《永仁县乡集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价格定价方案》进行社会意见征求,该方案获得一致通过。现将制定永仁县乡集镇生活垃圾处理价格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价范围、收费对象
(一)定价范围。莲池、宜就、猛虎、中和、永兴、维的6个乡(镇)集镇垃圾处理价格。
(二)收费对象。莲池、宜就、猛虎、中和、永兴、维的6个乡(镇)集镇内的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司、企业、个体经营户及居住在集镇内的全体居民。
二、垃圾处理价格(详见永仁县各乡镇生活垃圾处理价格表)
三、优惠政策
根据民政、残联部门提供的花名册,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一、二级残)、养老机构、老年幸福食堂等实行免收政策。
四、其他规定
本次制定的垃圾处理价格以各乡(镇)到县发展改革局备案的价格为准,各乡(镇)应在收费场所的显著位置将县发展改革局制定的垃圾处理价格文件和备案后的价格表进行公示,并公布12315、12345等监督举报服务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五、执行时间
最迟执行时间不晚于2026年7月1日。各乡(镇)原制定的垃圾处理价格文件同日废止。
附表:永仁县各乡镇生活垃圾处理价格表。
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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