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云南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十条、《楚雄彝族自治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拟退还云南群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建的楚雄州永仁县维的乡桃苴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项目第二标段所缴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公示如下:
云南群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建的楚雄州永仁县维的乡桃苴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项目第二标段于2018年1月14日开工,2019年4月30日完工,2021年2月22日通过有关部门验收。为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工资的足额发放,按规定特此向社会公示,在公示期内,凡是此项目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直接向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投诉电话:0878-6721182)。
公示期为: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24日。
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