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县2026年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办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办须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办理续贷的学生须主动向共同借款人告知续贷的金额、用途、还款期限;共同借款人有权在办理期间以明示方式阻却其不认可的贷款行为。合同生效后,共同借款人以不知情、部分知情为由不构成对贷款合同的抗辩。需承担借款人续贷产生连带责任。
(一)贷款对象:全日制普通专、本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和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贷款用途:优先用于支付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
(三)贷款额度:原则上根据当年的学费和住宿费确定,专本科不超20000元/生/年,研究生不超25000元/生/年。
(四)贷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五)贷款期限:最长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六)本息偿还
1.还本付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产生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自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由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按约定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未按约定按时足额归还借款的,将根据逾期本金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借款利率的130%;当借款学生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且未还清全部贷款的,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由借款学生自行承担利息。实行学分制的,财政部门按借款学生就读学校及专业的正常学制贴息,超过正常学制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自行承担。
2.到期还款:每年11月1日—12月20日(还款期最后一年为9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学生毕业当年起,有5年宽限期,宽限期内,借款人可以只需偿还贷款利息。宽限期后,借款人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具体还款计划按《借款合同》约定执行。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c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查询 当期还款额度,并于合同约定的偿还日前5个自然日内将应偿还贷款足额存入合同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个人指定账户。
3.提前还款:除了将还款资金存入合同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个人指定账户等待年度扣款外,借款学生还可以通过代理结算机构APP、云闪付APP、助学贷款专用POS机进行主动提前还款。全年除每月最后5天外均可主动提前还款,每次主动提前还款金额可偿还部分或全部。操作流程:下载安装代理机构APP或云闪付APP→在代理机构APP或云闪付APP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在线还款→勾选同意→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选择合同→输入还款金额→按照提示依次操作即可;也可以到资助中心现场通过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银行储蓄卡或扫二维码(微信、支付宝)还款。
4.利息计算:根据实际天数,按年计收利息。起息日为开发银行发放贷款日,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还款最后一年结息日为9月20日)。未按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按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二、申办条件
(一)申请借款学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1.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学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3.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在本县(市、区)。
4.信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家庭: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其他: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与借款学生关系:①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的父母;②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③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年龄: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与借款学生在同一县(市、区)。
4.其他:①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②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属下列情况者,原则上不予办理。
①借款学生父母有一方或双方属公职人员(含国企)的;②借款学生家庭属个体工商户且家庭经济条件较好或其他有固定收入的等。
三、申办时间
(一)在校生首贷:2026年8月1日至8月15日(周末和节假日除外)办理在校生首次贷款。需要申贷的同学,备好申贷材料,到永仁县学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
(二)在校生续贷:需要续贷的学生原则上自行按要求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进行申请,可以远程申办,线上签订合同,也可以到永仁县学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请于即日起—8月15日完成续贷申请,永仁县教育局于2026年8月3日—15日进行集中核办,经审核后自行下载贷款合同和受理证明交就读高校。
(三)高考新生:2026年8月1日至8月31日(周末和节假日除外)办理高考新生助学贷款,需要申贷的同学,备好申贷材料,按时到永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
四、办理地点:永仁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永定镇东盛路4号公共体育场一楼)。
五、申办流程
(一)手机端
1.注册:扫描二维码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打开APP,点击左上方登录→选择“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如有账户可输入手机号,通过验证码登录)→拍照上传身份证进行注册→默认开启手机号登录(方便今后使用)→设置手机登录密码(8—20位数字、大写字母和小写字母组合)→完成注册→完善资料(个人信息、就学信息)。

2.首贷(在校生首贷和高考新生贷款):点击申请贷款→弹出贷款承诺书点击同意,进入贷款申请→填写贷款金额,选择贷款年限和申请原因等,自动关联账户和资助中心→上传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填写共同借款人信息→确认贷款信息并提交申请→进行短信验证→短信验证完成,完成首次贷款申请→导出申请表(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打印填写并正楷签名(在高中毕业学校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无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完成线上贷款申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须携带申办材料一同前往永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
3.续贷:点击申请贷款→填写贷款金额,选择贷款年限和申请原因→确认共同借款人信息→进行短信验证→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同意远程签订合同授权书→合同预览→跳转至支付宝或代理行APP进行实人认证→完成续贷申请。
(二)电脑端
1.系统登录:通过登录学生在线系(https://cls.cdb.com.cn),如提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请选择“继续浏览此网站”。
(1):续贷学生(已贷过学生)
点击登录网址→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依次选择“省”“市” “县” “资助中心”→输入个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密码为8位数生日)→输入验证码即可登录系统。
(2):新贷学生(新录取和未办理过贷款的高校在校生)
点击登陆网址→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点击“注册”→在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点击“同意”→输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身份证号码→选择贷款办理所在地的资助中心(依次选择“省”“市” “县” “资助中心”) →输入“毕业中学”→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选择高校” →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 →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择”按钮→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录入学号、入学年份、学制、学历。(注:1、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通知书填写;2、新录取学生学号可以不填;3,入学年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即进入大一阶段时间)→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注册后请牢记。安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等→点击“提交”→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 →点击“返回” →使用刚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登陆(登录系统之后,上述“个人信息”,“就学信息”等信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后)→点击“提交”。
2.在线申请
(1)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 →点击“新增”→选择“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款原因描述”。申请表中各栏信息填写必须准确、完整。
(2)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续贷生可在下拉框选择原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新增,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首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
(3)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招商银行(云南)”(注: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个人账号。
(4)点击“提交” (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打印申请表(一份)并正楷签名。
3.续贷的学生原则上可以进行远程申办,线上签订合同,也可以到永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首贷(在校生首贷和高考新生贷款)的学生导出贷款申请表正楷签名后,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须持申办材料一同前往永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
六、申办材料
(一)在校生首贷:
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须携以下材料一同前往永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
1.确认并正楷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1份;
2.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
3.户口簿原件(若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4. 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彩印1份;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1份(在高中毕业学校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无需提供)。
(二)在校生续贷:
需要续贷的学生原则上在日程安排的时间内自行按要求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进行申请,可以远程申办,线上签订合同,也可以携以下材料到永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
1.确认并正楷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1份;
2.办理人(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3. 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彩印1份;
(三)高考新生贷款:
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须携以下材料按时一同前往永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
1.确认并正楷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1份;
2.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
3.户口簿原件(若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4.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1份(在高中毕业学校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无需提供)。
七、注意事项
(一)所有申请贷款学生都必须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c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进行申请提交并导出申请表打印,若未在系统中注册、提交贷款申请的则不能生成贷款信息。
(二)合同签订:首贷同学(在校生首次贷款和高考新生贷款):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须携带申办材料按时一同到永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扫描原件、采集身份信息、现场照片等上传后方可签订贷款合同;
(三)高校录入回执截止时间: 签订了助学贷款合同的同学(含首贷和续贷),请于当年10月10日前持身份证原件、贷款合同原件和受理证明原件到就读高校交负责的老师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中进行回执录入确认,过时高校未录入回执确认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银行审核后一般在当年的11月中下旬发放助学贷款。
(五)为避免各位同学及共同借款人多次往返,请首次办理贷款(高考新生贷款和在校生首贷)的同学认真阅读办理通告和办理日程,备好申贷材料,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按时到现场依次办理。
(六)凡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请按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有违约逾期的,不但要承担130﹪的罚息,而且你的相关信息将会计入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会影响到你今后的信用行为(如就业、房贷、车贷、担保、信用卡申请、乘坐飞机、高铁等),影响了你的前程事业。
电话:0878—6711842;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95593
永仁县教育局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