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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防范食用野生菌中毒的风险提示

日期:2026年07月14日   作者:   来源: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

近期,野生菌中毒事件频繁发生,且大部分为群众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导致,特作如下防范野生菌中毒风险提示:

一、提醒公众:没有吃过的一定不要吃、不认识的一定不要吃、没有把握的一定不要吃要煮熟煮透,发生中毒及时就诊。

二、特别告知:各乡镇要加强对野生菌收购、交易场所及加工销售野生菌餐饮单位的检查,禁止销售或加工有毒、霉变、来历不明、辨识不清的野生菌;集中用餐单位、宴席、会议聚餐、重大公务接待严禁加工野生菌类(包括野生菌干制品)。

三、宣传覆盖:各乡镇各部门要多形式向本单位干部职工、管理对象及广大农村宣传正确鉴别毒菌、野生菌食用加工及中毒救治常识;要加大“云南常见有毒野生菌”图谱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对康养旅居及房车营地人群、种植养殖基地务工人员、各类建设工地和厂矿企业工人等重点人群的宣传。

四、别耽误救治:食用野生菌后,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幻视、幻听等疑似食物中毒反应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争取黄金救治时间,坚决不能拖延。在加工野生菌前,建议用手机拍照留存,以便医疗机构能第一时间确认食用有毒野生菌种类,为救治赢得时间。


永仁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7月14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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