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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日期:2026年08月07日   作者:永仁县公安局   来源:永仁县公安局    点击:[]

为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和安全,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线索征集长期有效。

二、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一)未取得营业执照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登记,备案)从事肉制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养殖场(户)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药品、非法化合物、禁用兽药,未按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非法销售病死畜禽等线索;

(三)生产、销售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等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四)生产、销售使用鸡肉、猪肉、鸭肉等其他肉类冒充(掺入)牛、羊、驴肉及其制品,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纯肉”等违法犯罪线索;

(五)夜市烧烤店、火锅店、餐饮酒店、快餐店、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采购、制售、使用假劣肉制品或过期变质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六)生产、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肉类制品的行为;

(七)使用工业松香或沥青等非食用物质对畜禽进行脱毛等违法犯罪线索;

(八)生产、销售用工业烧碱或甲醛泡发毛肚等常见火锅食材等违法犯罪线索;

(九)生产、销售卤制品广泛使用罂粟壳、亚硝酸盐和色素等违规添加物的违法犯罪线索;

(十)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以及畜禽注水、注药、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犯罪线索;

(十一)非法走私入境、运输、销售肉类冻品等违法犯罪线索;

(十二)私屠滥宰及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犯罪线索;

(十三)其他养殖、屠宰、生产、经营环节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三、线索举报保护措施及奖励兑现

永仁县公安局将依法依规及时做好线索核查处理工作,经查证属实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对提供线索者将给予1500-20000元奖励,公安机关对提供线索人员信息严格保密,对提供线索人员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四、反映问题线索渠道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通过以下途径提供线索,尽可能提供具体位置、现场情况及相关证据(如图片、视频等),如有涉及违法单位或个人信息的可一并提供。

1.举报电话:110

2.举报地址:永仁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永仁县永定镇凤山路8号);邮政编码:651499。

本通告由永仁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永仁县公安局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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