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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悬挂外省籍拖拉机假牌假证车辆车主的一封信

日期:2026年09月2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车主:

您好!

永仁县全面开展悬挂外省籍拖拉机假牌假证、套牌无证、失效牌证上路专项清零整治行动,针对排查发现部分车辆违规悬挂外省籍拖拉机假牌假证、套用过期失效拖拉机号牌、证件信息虚假无效等问题,特向各位车主致信提醒、劝导警示、普法告知。

一、认清政策形势,明晰牌证效力。各地原核发的变型拖拉机牌证已全部注销作废,不再具备合法通行、作业效力。经我县专项核查比对,目前我县部分车辆悬挂的外省籍拖拉机号牌、行驶证,均为伪造变造、私自套用、过期注销、无真实登记档案的假牌假证,不属于合法有效农机牌证,不受法律保护。此类车辆未纳入正规监管台账,无法年检审验、无法合规投保,属于重点清零整治的违法车辆。

二、认清安全隐患,摒弃侥幸心理。悬挂外省籍拖拉机假牌假证的车辆,普遍存在车辆老旧、安全性能不达标、制动防护缺失、隐患问题突出等问题。车辆无合法身份、无安全审验、无保险保障,一旦上路行驶、田间作业,极易引发翻车、碰撞、伤人等安全事故。同时,假牌假证车辆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依法不予理赔,所有事故赔偿、纠纷处置、维修损失等全部由车主个人承担,不仅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还将承担相应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三、认清法律底线,明确违法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使用伪造变造号牌及行驶证、使用套牌及已注销失效牌证上路行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开展常态化联合稽查,对悬挂外省籍拖拉机假牌假证、套牌、无证车辆,依法收缴拖拉机假牌假证、套牌及失效拖拉机牌证、暂扣涉案车辆、行政处罚。对拒不配合整改、屡查屡犯、长期违法上路、暴力阻碍执法的,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主动自查自纠,争取宽大处置。为最大限度保障广大车主合法权益,本次整治坚持教育引导、主动整改从宽,顶风违法、拒不整改从严的原则。现诚恳劝导各位车主立即停止违法上路、田间作业、货物运输等一切违规行为,及时开展自查自纠。请您在2026年10月31日前主动上缴假牌假证、自愿报废淘汰车辆。

安全重于泰山,守法方可行远。希望各位车主深刻认识假牌假证上路的危害性与违法性,主动整改、守法经营、安全作业,自觉消除安全隐患,守护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致信!

咨询联系人及电话:李仕政,13529513137(对公)。


永仁县悬挂外省籍拖拉机假牌假证车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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