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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年01月21日   作者: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该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在永仁县人民政府网站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环境保护栏目部门信息公开栏目动态要闻栏目等公开我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信息,扩大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公开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提升。

1.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5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共通过永仁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在各栏目公开的生态环境信息统计如下: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生态环境栏目公开信息45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环境保护栏目公开环境监测、重点项目行政许可等信息21条;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部门信息公开栏目公开环境信息49通知公告栏目公开信息17条;部门动态14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单位未收到环境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审核、公开、存档等制度,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发布的审核,及时对原发布格式和栏目不规范的及时进行整改。

4.组织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部门信息公开制度印发《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制定《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5年)》,制定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加强信息管理二是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考评工作相挂钩,信息考核奖惩机制采用通报表扬和推荐表彰以及考核评定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实行扣分进行年度考核评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受理

6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生态环境环评审批、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领域政策解读重要事项公开不够精准及时重要信息公开力度不够二是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信息校对不严质量有待提升三是生态环境保护成效环境质量监测成果宣传不够

改进措施

一是聚焦生态为民、生态惠企工作要求及时规范加大政策解读、数据发布、行政审批等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加强业务学习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要求规范公开事项标准,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水平。三是加大县级主要媒体对接协调,积极报送推荐县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成效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作为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没有制定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职权,无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无行政事业性收费;我局作为调查机构承办的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已按要求将处罚决定在官方网站公开。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

                                                                                                       2026年1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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