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小钧委员:
按照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要求,《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提案》(第10040071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办),现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监管主体与职责”的建议
建议已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永仁县已成立“双减”工作专班,建立了县委、县政府领导,县教育局统筹协调、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县消防救援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县应急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多部门分工负责的联合执法机制。组建了由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刘兴胜为组长,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组,负责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检查、日常监管和治理工作。
二、关于“严格准入标准”的建议
建议已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永仁县严格执行《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面向中小学生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审核)行为的通知》要求,按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的规定进行审批(审核)。根据体育类、科技类、文化艺术类确定牵头审批(审核)部门,其他部门配合审批(审核)。
三、关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的建议
建议已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永仁宛林文化艺术培训有限责任公司现有从业人员6人(其中:有相应类别的职业(专业)能力或资格证5人;专职保安1人);永仁千艺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有从业人员3人(有相应类别的职业(专业)能力或资格证3人);永仁九闰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有从业人员5人(有相应类别的职业(专业)能力或资格证5人);永仁零零体育培训有限公司现有从业人员15人(其中:有相应类别的职业(专业)能力或资格证14人,专职保安1人)。4个培训机构的师资管理规范,均按照规定要求公开、公示,方便家长查询和监督。
四、关于“规范培训内容与课程设置”的建议
建议已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永仁宛林文化艺术培训有限责任公司现开设舞蹈课程;永仁千艺文化艺术培训学校现开设有舞蹈、音乐课程;永仁九闰文化艺术培训学校现开设有舞蹈、音乐、绘画、书法课程;永仁零零体育培训有限公司现开设有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啦啦操、健美操课程。4个培训机构课程设置符合国家相关教育政策、课程标准及不同年龄学生的认知特点和学习需求;培训教材、教具、教学软件等课程资源合规、适用,完全符合我县学生校外培训需求。
五、关于“强化收费监管与风险防控”的建议
建议已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永仁县严格执行《云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银行托管、风险保证金的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监管,永仁县教育局、永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校外培训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仁县支行签订了“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服务三方协议”,将有效防范“退费难”“卷款跑路”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建立“互联网+监管”模式,依托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综合服务平台,发布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建立“黑名单”“白名单”公示制度,每年12月底前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要求各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与家长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通过“校外培训告家长书”“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告知家长务必通过教育部开发的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家长端APP进行购课、消课、退费、评价、投诉等,切勿向培训机构缴纳现金或把资金转入资金监管专户以外的任何账户(包括私人微信、支付宝等);不要一次性缴费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超过5000元;公布“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家长监督,保障家长合法权益。
为巩固提升“双减”成效,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促进教育公平,保障学生、家长权益,县教育局将持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定期、不定期联合开展线上、线下明察暗访,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形式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管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为广大少年、儿童营造安全健康、规范有序的校外培训环境,推动教育生态长期持续向好。
感谢您对永仁县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永仁县教育局
202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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