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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仁县乡镇综合救援服务中心管理运行规范(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2-0905005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2-06-20 主题词: 文  号:永政办通〔2022〕22号 生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永仁县乡镇综合救援服务中心管理运行规范(试行)》已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6月20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永仁县乡镇综合救援服务中心管理运行规范(试  行)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乡镇末端综合救援能力,全面规范各乡镇综合救援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运行管理,结合永仁县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职能任务

服务中心坚持“乡镇党委政府主建主管,整合行业部门主训主用”的总原则,按照整合业务部门的末端力量职能定位,主要承担以下职能任务:

(一)火灾扑救类。民房、森林、草原等火灾类扑救。

(二)应急救援类。道路交通、群众遇险、地震、洪涝、地质灾害等应急事故处置。

(三)为民服务类。参与社会救助和市域社会化治理,承担气象防雹、交通协管、综治维稳、基干民兵、治安巡逻、消防警组、水旱灾害防御、畜疫防控等各类社会服务。

    (四)灾害防范类。定期开展日常消防检查,(森林)防火、气象等灾害巡查;开展消防安全、自然、气象灾害防范宣传培训和法律法规普及;辖区灾害防御和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灾害事故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灾害事故处置演练;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安全责任制,针对发现的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五)其它。完成同级党委政府和纳入整合的业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政法委书记和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纳入整合的行业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综合救援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救援服务中心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乡镇综合救援服务中心组建、保障措施等重大问题和事项。领导小组在县消防救援大队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乡镇综合救援服务中心运行管理、招录培训、综合考评等工作。

(一)人员设置。服务中心设置主任1名,由乡镇党委班子成员担任;设置副主任4名,由各乡镇结合工作安排应急、综治、安监等公务员或事业编岗位人员担任。各服务中心需配备不少于15人的专职救援人员(有条件的乡镇不低于20人)。

(二)岗位设置。服务中心实行分班管理,具体根据职能任务及人员配备情况由各服务中心进行分班。服务中心设置主任、副主任、驾驶员、通讯员、装备管理员、综合救援员工作岗位,确保队伍科学编组执勤。主任(副主任)对服务中心日常工作、训练、生活、学习、值班任务负主要领导责任;驾驶员负责执勤任务车辆驾驶及日常维护保养;通讯员负责调度指挥室日常接警调度及应急救援任务中的通讯保障;装备管理员负责器材装备登记、管理及日常维护保养;综合救援员按照整合部门职能任务划分承担相应的具体业务工作。

三、调度指挥

服务中心日常综合救援服务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调度指挥,同时纳入上级人民政府、林草、气象和消防救援机构等相关行业部门调度指挥系统实行远程调度指挥,接入智能消防接处警系统接收上级消防救援机构灭火和应急救援处警指令。接到远程调度指令后,应迅速集结队伍着装登车出动,到达事故地点后按照应急救援行动规程开展救援行动并及时向上级行业部门反馈现场处置情况。乡镇综合救援服务中心调度指挥系统建设标准详见(附件1)。

四、日常管理

(一)值班备勤。服务中心必须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必须保证至少10人在岗值班,值班岗位应至少包含指挥员1人(正式编制人员担任)、驾驶员2人、通讯员1人、综合救援员6人。重大节假日、会议及活动期间应根据任务需要适当增加值班人员数量。

(二)内务设置。服务中心内务设置必须保持规范整洁统一,具体设置标准由县综合救援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

(三)工作秩序。服务中心应加强办公秩序管理,维持正常工作、学习、训练、生活秩序,具体由各服务中心根据整合的职能任务制定规范,报县综合救援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实施。

五、库室设置

(一)库室标准。为满足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值班、生活、

工作需要,服务中心需根据办公用房实际,科学规划功能分区,合理设置功能库室详见(附件2)

(二)标识标牌。服务中心统一挂“XX乡(镇)综合救援服务中心”牌子。服务中心营房应设置统一的外观标识、库室门牌及管理规章制度,由县综合救援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设计规范。

六、器材装备

(一)配备标准。服务中心的器材装备配备,主要包含火灾扑救、应急救援、气象防雹和其他服务保障类器材装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

(二)维护保养。服务中心每月集中组织人员对车辆器材装备维护检修1次,每日组织值班人员开展防护装备、执勤车辆器材检查保养。

七、招录退出

(一)人员招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年轻化,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并具备一定的体能、技能素质及岗位工作能力。优先使用现有整合业务部门人员,采取个人自愿申请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现有人员进行考核,对不符合考核要求的予以辞退或调整工作岗位,其余差缺人员统一进行招录。服务中心人员招录由各乡镇自行招录,并报县综合救援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入职前应采用集中训练、跟班锻炼等方式进行岗前培训,入职后统一与乡镇政府签订固定期限用工合同。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入职半年内应取得相应职业技能资格。

(二)人员退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经本人申请,用人部门批准可自愿退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服务中心予以辞退:1.不履行职责、不服从命令、不遵守纪律,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2.不适应职能任务需要或无法取得相应职业技能资质的;3.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八、训练考核

(一)日常训练。由县综合救援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各整合部门职能需求,统一制定业务训练计划,服务中心每周开展不少于1个工作日的业务训练。

(二)岗前集训。服务中心新招录工作人员,由县综合救援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各整合部门职能任务,在辖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1个月的岗前培训。

(三)驻队轮训。服务中心每月指派至少1名工作人员到辖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1个月的驻队轮训,消防救援大队组织驻训人员参与日常勤务、学习和训练工作。

(四)视频培训。县综合救援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各整合部门职能任务,制定视频培训计划,每月集中开展1次专题视频授课和业务培训。

(五)比武考核。县综合救援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各整合部门职责,每年年末对各乡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训练情况,开展1次综合性比武考核,结果纳入各乡镇年终综合评定。

九、综合考评

由县综合救援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各乡镇综合救援服务中心进行年度考评和季度监测,重点对队员人数、装备建设、车辆配备、日常运行和队伍素质等指标进行考评认定,并将考评结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永定镇除外)“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评价体系。各乡镇可自行制定服务中心奖惩激励办法,实施绩效管理考核,促进队伍工作积极性。

 

附:1.永仁县乡镇综合救援服务中心调度指挥系统建设标准

2.永仁县乡镇综合救援服务中心功能库室设置标准

3.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器材装备配备标准

 

 

 

 

 

 

 

 

 

 

 

 

 

 

 

 

 

 

 

 

 

 

 

 

 

 

 

 

 

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印

附件1:

永仁县乡镇综合救援服务中心调度指挥系统建设标准

 

序号

建设内容

数量

基本性能要求

备注

1

消防指挥调度网

1条

带宽不低于10M

 

2

视频会议终端

1套

能实现日常视频会商和远程调度指挥,已有信访接访会议系统可利旧

 

3

消防接处警电脑

1台

CPU不低于I5,内存《8G,硬盘容量》500G,显示器》22英寸

 

4

移动和对讲机

2部

能接入县级消防救援大队和对讲系统

 

5

显示屏

1个

显示屏尺寸应不小于65英寸

 

6

智能消防接处警系统终端

1套

州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免费提供

 

7

“雪亮工程”监控系统

1套

结合乡镇实际合并使用

 

8

乡镇应急广播系统

1套

结合乡镇实际合并使用

 

 

附件2:

 

永仁县乡镇综合救援服务中心功能库室设置标准

序号

库室名称

必建

选建

备注

1

班宿舍

√

 

 

2

办公室

√

 

 

3

车库

√

 

 

4

器材装备室

√

 

 

5

调度指挥室

√

 

可合用

6

会议室

√

 

7

卫生间

√

 

 

8

食堂

 

√

可与乡镇政府食堂合用

9

洗漱间

 

√

可合用

10

浴室

 

√

 

 

附件3:

 

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器材装备配备标准

序号

专业类别

器材装备类别

器材装备名称

配备标准

备注

数量

备份比

1

灭火救援

个人

防护

装备

消防头盔

1顶/人

4:1

已配备

2

消防灭火防护服

1套/人

2:1

已配备

3

消防手套

2副/人

2:1

已配备

4

消防安全腰带

1根/人

4:1

已配备

5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1双/人

4:1

已配备

6

消防通用安全绳

4根/队

1:1

已配备

7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1具/人

5:1

已配备

8

佩戴式防暴照明灯

1个/人

6:1

已配备

9

消防员呼救器(方位灯)

1个/人

4:1

已配备

10

消防轻型安全绳

1根/人

4:1

已配备

11

消防腰斧

1把/人

5:1

已配备

12

抢险救援头盔

1顶/人

4:1

 

13

抢险救援手套

1副/人

4:1

 

14

抢险救援服

2副/人

4:1

 

15

抢险救援靴

1双/人

4:1

 

16

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

1个/人

2:1

 

17

消防员坐式半身吊带或消防全身式安全吊带(*)

2根/队

2:1

 

18

手提式强光照明灯

4具/人

1:1

已配备

19

消防护目镜

1个/人

5:1

 

20

消防员防蜂服(*)

2套/队

1:1

 

21

火灾扑救

直流水枪

4支

 

已配备

22

多功能水枪

2支

 

已配备

23

水带

240m - 400米

 

已配备

24

水带挂钩

6个

 

已配备

25

水带包布

4个

 

已配备

26

水带护桥

4个

 

已配备

27

分水器

2个

 

已配备

28

异型接口

4个

 

 

29

异径接口

4个

 

 

30

机动消防泵

1台

 

已配备

31

集水器

1各

 

 

32

吸水管

8米

 

已配备

33

吸水管扳手

2把

 

 

34

消防栓扳手

2把

 

已配备

35

多功能挠钩

1套

 

已配备

36

强光照明灯

4具

 

已配备

37

消防斧

2把

 

 

38

单杠梯

1架

 

 

39

两节拉梯

1架

 

 

40

手动破拆工具组

1套

 

已配备

41

干粉灭火器

3具

 

 

42

应急救援

手持扩音器

1个

 

 

43

各类警示牌

1套

 

 

44

闪光警示灯

2个

 

 

45

隔离警示带

5盘

 

 

46

液压破拆工具组

1套

 

已配备

47

机动链锯

1具

 

已配备

48

无齿锯

1具

 

 

49

绝缘剪断钳

2把

 

 

50

救生缓降器(*)

2个

 

 

51

消防自救式过滤呼吸器

10具

 

 

52

救援支架(*)

1组

 

 

53

医药急救箱

1个

 

 

54

二节拉梯

1架

 

 

55

消防专用救生衣

6件

 

已配备

56

外壳内充式救生衣

6个

 

 

57

气动起重气垫(*)

1套

 

 

58

通信器材

车载台(*)

1台/车

 

 

59

对讲机

2台/班

 

已配备

60

1台/人

 

已配备

61

摄影摄像

器材

数码相机

1台/队

 

 

62

 

 

 

 

 

 

 

 

 

 

 

 

森林火灾

扑救

 

 

 

 

 

灭火机具

风力灭火机

4台/班

 

已配备

63

油锯

2台/班

 

已配备

64

割灌机

2台/班

 

 

65

灭火水枪

2支/班

 

 

66

2号工具

5把/班

 

已配备

67

铁锹

5把/班

 

已配备

68

砍刀

2把/班

 

已配备

69

耙子

2把/班

 

 

70

点火器

1个/班

 

 

71

组合工具

3套/班

 

 

72

灭火弹

2箱/班

 

 

73

油桶

1个/班

 

已配备

74

指挥通讯

设备

对讲机

3台/班

 

已配备

75

带耳麦式头盔(*)

2个/班

 

 

76

GPS定位仪(*)

1部

 

 

77

望远镜

1个

 

 

78

地形图

1套

 

 

79

林相图

1套

 

 

80

个人防护

头盔

1个/人

 

已配备

81

逃生面罩

1个/人

 

 

82

阻燃服装

1套/人

 

已配备

83

作训服

1套/人

 

已配备

84

防扎鞋

1双/人

 

 

85

阻燃手套

1副/人

 

 

86

防烟眼镜

1副/人

 

 

87

手电筒

1个/人

 

 

88

水壶

1个/人

 

 

89

毛巾

1条/人

 

 

90

公用防护

急救箱

1个

 

 

91

气象防雹

 

防雹高炮

1门

 

已配备

92

雨衣

1套/人

 

已配备

93

雨鞋

1套/人

 

已配备

94

 

 

 

服务中心

 

车辆

 

 

水罐消防车

≥1辆

 

已配备

95

森林灭火车

≥1辆

 

已配备

96

环卫洒水车

≥1辆

 

已配备

97

机动车

≥1辆

 

已配备

98

运兵运装车(*)

≥1辆

 

 

99

其他整合职能部门需配备的器材装备。

备注:*为选配项目,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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