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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仁县“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2-1230004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永政办通〔2022〕40号 生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永仁县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2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仁县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89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函〔2022〕69号)文件精神,聚焦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的办事需求,推动更多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实行“一件事一次办”,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由“多地、多窗、多次”向“一地、一窗、一次”转变。2022年底前,建立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完成企业和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中的任务。2025年底前,推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二、重点任务

(一)明确专班责任

对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每个事项由牵头部门组建一个工作专班,专班人员由牵头单位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有关责任单位业务骨干组成。牵头部门要围绕基础清单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部门分工和监管责任。(完成时限:2022年12月28日)

(二)推动联审联办

各工作专班要积极主动对接省州行业部门,对“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要素进行梳理,结合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制度措施,优化流程,形成“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整合、精简、优化申请材料和表单,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建立联办机制,开展联动审批,推行联合评审、联合勘验、联合验收等协同服务;优化整合出件环节,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窗受理”“一端出件”。(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三)促进系统共享

各工作专班要按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业务流程,梳理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需求,制定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场景清单,主动与上级平台建设单位对接,积极配合省平台建设单位推进系统建设整合力度,承接好政务服务数据标准和系统对接技术规范,按照“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要求抓好工作融合,推进线上申办、自助申办,提升“一网通办”能力水平。(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四)统一融合办理

县政务服务中心要配合各牵头单位科学合理设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依托省平台实现多个事项“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各工作专班要加快制定“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手册,统一受理标准和审查要点,并做好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有关部门要授权窗口工作人员,集中受理企业和群众通过线上专栏或线下专窗提交的申请。(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的全面领导。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承接并发布企业和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明确“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名称、涉及事项、责任单位;负责推动全县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组织实施,确保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县级各部门按照《永仁县贯彻落实云政办发〔2022〕89号文件任务分工》,优化“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模式,加强“一件事一次办”支撑能力建设,推动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负责按照综合窗口模式、受办分离原则,深入开展精简材料表单、优化业务流程、统一办理标准、整合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等工作,编制“一件事一次办”工作规程、办事指南和综合窗口工作手册,提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主题式、套餐式服务。

(二)加强统筹协调,建立会商协作机制。在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下设立县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专项工作组(以下简称专项工作组),专项工作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和具体事项工作专班(名单附后),按照每个“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由一个责任单位牵头、一名分管领导负责、一个工作专班推进、一个实施方案落实的要求,县级牵头部门要迅速建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于2022年12月28日前,将牵头的每个“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实施方案(含专班工作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县政务服务局(联系人:起全文,电话:15887527071,邮箱:282727254@qq.com)。专项工作组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定期组织集中会商,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牵头单位负责协调做好流程优化、系统对接、联动审批、业务培训等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工作专班针对推进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逐一会商研判,研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配合单位要与牵头单位密切协作,按时完成“一件事一次办”工作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有关措施的通知》(永政办通〔2022〕35号)文件有关综合窗口整合到位的要求,制定方案,落实人员,于2023年3月底前完成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窗口整合工作,实现“一窗受理”,并上报工作落实情况。

(三)加强监督检查,实行工作督办通报机制。各工作专班要实行目标倒逼、工期倒排、挂图作战、任务销号,建立“一件事一次办”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每月向专项工作组报送工作情况,遇重大情况及时报告。专项工作组加强督促检查,每月通报工作进度,定期向协调小组报告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好差评工作,加强社会监督,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

(四)强化运行保障,建立运行统计监测机制。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要在场所建设、设施设备、人员及运行经费上做好保障。县财政局要将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满足综合窗口服务需求,并将政务服务数据赋能建设相关费用列入财政预算,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自助办”。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强化审管衔接,建立健全相关运行保障措施,实现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五)强化宣传推介。县级各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报刊,以及政务新媒体等媒介,及时宣传发布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有关信息,认真做好政策解读,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的良好氛围,提高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办事便利度。

 

附件:1.永仁县企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       (2022年版)

2.永仁县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  (2022年版)

3.永仁县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专项工作组人员及职责

4.永仁县贯彻落实云政办发〔2022〕89号文件任务分工


附件1

永仁县企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

事项基础清单(2022年版)

序号

名称

牵头单位

涉及事项

责任单位

1

企业开办

县行政审批局

企业设立登记

县行政审批局

公章刻制备案

县公安局

发票领用

县税务局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县公积金管理中心

2

企业准营(开超市)

县市场监管局

食品经营许可

县市场监管局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县行政审批局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县消防救援大队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县烟草专卖局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县市场监管局

3

企业准营(开餐馆)

县市场监管局

食品经营许可

县市场监管局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县消防救援大队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县烟草专卖局

4

员工录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登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工参保登记(社会保险)

社会保障卡申领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

职工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

县医保局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县公积金管理中心

5

涉企不动产登记

县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统一登记

县自然资源局

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县税务局

6

企业简易注销

县行政审批局

税务注销

县税务局

企业注销登记

县行政审批局

7

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规划意见

县自然资源局

涉路施工许可

县交通运输局

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

县公安局

用水报装

县自来水厂

用电报装

永仁供电局

用气报装

(待开通)

用网报装

县通管办

 


附件2

永仁县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

事项基础清单(2022年版)

序号

名称

牵头单位

涉及事项

责任单位

1

新生儿出生

县卫生健康局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

县卫生健康局

预防接种证办理

户口登记

县公安局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

县医保局

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社会保障卡申领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灵活就业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登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

社会保险登记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县医保局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

县税务局

3

公民婚育

县民政局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县民政局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县公安局

户口迁移审批

生育登记

县卫生健康局

4

扶残助困

县民政局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保障金给付

县民政局

特困人员认定、救助供养金给付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

残疾人证办理

县残联

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县医保局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

军人退

役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退役报到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

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

县公安局

核发居民身份证

预备役登记

县人武部

社会保险登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县医保局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6

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

县自然资源局

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并行办理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县税务局

不动产统一登记

县自然资源局

电表过户

永仁供电局

水表过户

县自来水厂

天然气表过户

(待开通)

房产转移公证

县司法局

7

企业职工退休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工提前退休(职)申请

职工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

县医保局

住房公积金提取(离休、退休)

县公积金管理中心

8

公民

身后

县卫生健康局

出具死亡证明(正常死亡)

县卫生健康局

出具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

县公安局

死亡、宣告死亡办理户口注销

驾驶证注销

出具火化证明

县民政局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

县医保局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养老保险)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遗属待遇申领

社会保障卡注销

住房公积金提取(死亡)

县公积金管理中心

残疾人证注销

县残联

9

省内社保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县医保局

医保电子凭证转移

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附件3

 

永仁县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专项

工作组人员及职责

 

一、专项工作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组  长: 宛宝山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起艳梅  县政务服务局局长

何  刚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马德美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 罗德志  县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钱俞伶  县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柯月新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佳奕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曹彩志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兰会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加华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曹李萍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文华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袁绍飞  县公安局副局长

贺提珍  县司法局副局长

李晓金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余  聪  县医保局副局长

李晓梅  县税务局副局长

刘学平  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李熙龙  县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胡羊萍  县残联副理事长

主要职责:统筹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专项工作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起艳梅  县政务服务局局长

副组长:罗德志  县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钱俞伶  县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成  员:起全文、张宇辰、陈永忠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部门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监督“一件事一次办”落实,收集汇总工作推进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等情况;配合做好“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业务办理系统和“一件事一次办”专栏建设协调,推进系统对接、数据共享。

三、工作专班

由县行政审批局牵头组建企业开办、企业简易注销等工作专班,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组建企业准营(开超市、开餐馆)工作专班,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建员工录用、灵活就业、企业职工退休、县内社保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专班,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组建涉企不动产登记、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等工作专班,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组建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工作专班,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组建新生儿出生、公民身后等工作专班,由县民政局牵头组建公民婚育、扶残助困等工作专班,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组建军人退役工作专班。工作专班根据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需要适时调整。

主要职责:开展“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梳理,整合、精简申请材料和表单,优化业务流程,开展联动审批,制定标准化工作规程、办事指南和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手册;梳理系统建设需求、数据共享需求,推动独立办理业务系统与省平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


附件4

 

永仁县贯彻落实云政办发〔2022〕89号文件

任务分工

 

序号

类别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一、重点任务

 

 

 

 

 

1

 

 

推进企业全生命周期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

围绕企业从开办到注销全生命周期的重要阶段,梳理集成同一阶段内需要到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办理的多个单一政务服务事项,为企业提供开办、工程建设、生产经营、惠企政策兑现、员工录用、不动产登记、注销等集成化办理服务,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办事成本。

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永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推进个人全生命周期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

围绕个人从出生到身后全生命周期的重要阶段,梳理集成同一阶段内需要办理的多个单一政务服务事项,为群众提供新生儿出生、入园入学、大中专学生毕业、就业、就医、婚育、扶残助困、军人退役、二手房交易及水电气联动过户、退休、身后等集成化办理服务,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减少跑动次数。

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牵头;县级有关部门,驻永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模式

 

 

 

 

 

3

 

 

 

 

科学设计流程

对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要素进行梳理,合理调整前后置顺序,优化办理要素和业务流程,形成“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

 

 

 

县级有关部门,驻永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

 

 

 

 

 

 

 

 

简化申报方式

对“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和表单,通过归并、数据共享等方式进行精简、优化,推行共享数据自动调用、个性信息自行填报、申请表单自动生成,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并行办理的事项外,企业和群众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全部或部分事项。

 

 

 

 

 

 

县级有关部门,驻永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

 

 

统一受理方式

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事 实际场景需求,科学合理设立线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在一个窗口综合收件,实现“一窗受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务服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

 

 

 

 

建立联办机制

厘清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作。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同步获取受理信息和有关部门的办理信息,开展联动审批,推行联合评审、联合勘验、联合验收等,强化线上线下审批协同。

 

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务服务局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

 

 

 

 

 

 

提高出件效率

优化整合“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出件环节,按照集约化、高效化的原则,采取窗口发放、物流快递送达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将办理结果和实体证照第一时间送达申请人。支持以信息化方式推送办理结果和电子证照,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端出件”。

 

 

 

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务服务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

加强综合监管

针对“一件事一次办”跨部门、跨业务的特点,健全监管制度,明确各环节监管部门及职责,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落实监管措施,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

县级有关部门,驻永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地区,明确政务服务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和边界,强化审管协同和信息共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依法依规办理,促进集成化办理服务提升。

县行政审批局,涉及事项划转的有关主管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一件事一次办”支撑能力建设

 

 

 

 

 

 

 

 

 

 

 

 

9

 

 

 

 

 

 

 

 

 

推进线下综合受理窗口和线上受理专栏建设

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纳入综合受理窗口办理,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有条件的地区可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延伸认证、数据共享等公共支撑能力,加快本地区政务服务平台“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系统建设,在政务服务平台设立专栏,并向政务服务移动端(含APP、小程序等)、集成化自助服务终端等拓展,便利企业和群众线上申办、自助申办。

 

 

 

 

 

 

 

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务服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驻永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

 

 

推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

加大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相关业务系统的整合力度,推动相关独立办理系统与本地区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有效满足各地区需求,实现“一次登录、全网通办”。

 

 

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务服务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

 

 

 

 

 

 

 

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数据按需共享应用

按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业务流程,梳理数据共享需求、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场景清单,发挥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作用,明确数据共享供需对接、规范使用、争议处理、安全管理、技术支撑等制度流程,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依法依规有序共享。有关部门要推动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政务数据双向共享,不断提高共享数据质量和可用性、时效性。

 

 

 

 

 

 

 

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务服务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解读: 永仁县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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