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6日,县长李明峰在县政府五楼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了10项议题:1.研究《永仁县发展数字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送审稿)》《永仁县区块链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送审稿)》;2.研究《永仁县人民政府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莲光伏电站投资建设协议》《永仁县人民政府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观音岩光伏电站投资建设协议》;3.研究《永仁县县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4.听取关于永仁县脱贫攻坚总结评估情况的汇报;5.研究《永仁县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提质实施方案(讨论稿)》;6.听取关于永仁县闲置土地处置相关问题的汇报;7.研究《维的乡花河新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方案》;8.研究《永仁县中医医院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9.听取关于永仁县宜就镇他的么村大村、中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投资协议的情况汇报;10.听取关于对永仁县花箐垃圾处理场资产进行处置情况的汇报。纪要如下:
一、研究《永仁县发展数字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送审稿)》《永仁县区块链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送审稿)》
会议听取了县发展改革局关于《永仁县发展数字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送审稿)》《永仁县区块链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送审稿)》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强调,《永仁县发展数字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资源数字化建设、数字政务建设、产业数字化、产业数字化水平、“数字治理”建设、“数字乡村”建设等七个方面进行推进建设。《永仁县区块链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以夯实区块链产业发展基础、构建区块链产业发展生态、推进区块链应用场景建设等三个方面为主要任务。相关部门要加强学习,深刻理解数字经济和区块链产业的实质内涵,用国家政策和项目来接轨,在如何衔接、有效利用上下功夫,按照明确的职能职责抓好工作落实,稳步推进2022年数字经济在多领域的运用,形成具有特色亮点的“数字永仁”,确保全县数字政府与数字社会建设取得长足发展。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永仁县发展数字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送审稿)》《永仁县区块链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送审稿)》,由县发展改革局根据本次会议精神进行修改完善后,报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二、研究《永仁县人民政府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莲光伏电站投资建设协议》《永仁县人民政府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观音岩光伏电站投资建设协议》
会议听取了县发展改革局关于《永仁县人民政府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莲光伏电站投资建设协议》《永仁县人民政府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观音岩光伏电站投资建设协议》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永仁县人民政府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莲光伏电站投资建设协议》《永仁县人民政府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观音岩光伏电站投资建设协议》,由县人民政府分别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该协议。
三、研究《永仁县县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
会议听取了县审计局关于《永仁县县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的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层次的要求。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将全面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责任落实,促进反腐倡廉;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将有力促进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全面深化改革,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将有利于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扫除审计监督盲区,充分发挥“经济体检”作用,积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研究新形势下履行好经济责任的思路和对策,切实提高认识,正确对待审计、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县审计局开展工作,主动适应新常态审计监督的新要求。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面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推动永仁县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永仁县县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由县审计局根据本次会议精神进行修改完善,报请县委审计委员会审定后印发实施。
四、听取关于永仁县脱贫攻坚总结评估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扶贫办关于永仁县脱贫攻坚总结评估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永仁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紧扣“两不愁三保障”“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6265户22245人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困扰永仁千百年来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
会议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我们要正视差距和不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线,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为目标,构建巩固脱贫长效机制,坚决守住脱贫攻坚胜利果实,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确保乡村振兴有序推进,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永仁县脱贫攻坚总结评估情况报告》,由县扶贫办根据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向县委常委会会议做专题报告。
五、研究《永仁县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提质实施方案(讨论稿)》
会议听取了县市场监管局关于《永仁县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提质实施方案(讨论稿)》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强调,疫苗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关系公共卫生安全和国家安全。长春长生问题疫苗案件既暴露出监管不到位等诸多漏洞,也反映出疫苗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制度缺陷。案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央政治局召开专门会议,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加快完善疫苗监管长效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则。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疫苗安全的主体责任和管理要求,强化疫苗流通使用全过程管理。明确监管事权和监管要求,夯实责任,维护大局,确保我县疫苗质量安全、有效、可及、可追溯。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永仁县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实施方案(讨论稿)》,由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本次会议精神进行修改完善后,报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六、听取关于永仁县闲置土地处置相关问题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永仁县闲置土地处置相关问题的汇报。
会议强调:土地资源是生产和生活不可缺少的基础,作为执法主体,依法依规处置闲置土地,有效避免土地资源浪费,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前提。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鼓励广大企业积极发挥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呈现困难的企业渡过难关,引导全县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稳定经济增长。县自然资源局要对供而未用造成闲置的土地进行及时研究,逐宗制定处置方案,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53号)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确保土地资源发挥作用,产生效益。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永仁县闲置土地处置相关问题的汇报意见。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53号)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防控疫情期间适当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和履约监管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99号)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在闲置土地处置中,同意疫情持续期间扣除12个月(2020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5日)不计入闲置土地违约期,扣除疫情持续期12个月后满一年仍未动工建设的,将依法收取闲置费,闲置满两年的将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决定事项请县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进行审定。
七、研究《维的乡花河新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方案》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维的乡花河新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方案》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维的乡花河新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方案》。同意提供集体建设用地1.0824公顷(16.236亩)给维的乡夜可腊村委会花河新村一组和维的村委会花河新村二组,作为维的乡花河新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用地,用途为绿化、道路、文化活动室。
八、研究《永仁县中医医院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永仁县中医医院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永仁县中医医院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同意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将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国有出让建设用地,用途由原医卫慈善用地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按670元∕㎡补缴土地出让金。
九、听取关于《永仁县宜就镇他的么村大村、中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投资协议》的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永仁县宜就镇他的么村大村、中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投资协议》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永仁县宜就镇他的么村大村、中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投资协议》,由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与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签订该协议。
十、听取关于对永仁县花箐垃圾处理场资产进行处置的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关于对永仁县花箐垃圾处理场资产进行处置的情况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财政局对永仁县花箐垃圾处理场80567平方米土地及其166.48平方米地上附着物进行处置。同意县土地储备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对永仁县花箐垃圾处理厂80567平方米土地及166.48平方米地上附着物进行无偿收储,并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对该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进行处置。
出 席:李明峰 黎建勇 张 剑 李厚禹 罗德宝
刘小青 莫丽琴 鲁永祥 莫丽琴 尹丽峰
参 会:起天荣 龙秀英 起正权 起艳梅 李学聪
全程列席:杨 扬 祁凤明 鲁春梅 陈世恒 郑梅香
袁红光 周生玲 钱 磊 李建林 虎进英
李本武 孙礼英 邓海兰 起加洪 孙永林
文 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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