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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关于政协永仁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01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6-00763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

张志宏等10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全面整改优化提升农村污水管网工程的建议》(第0001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诸位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专题研究,明确责任分工,将建议内容分解细化。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分析问题症结,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办理过程中,注重与协办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措施有效推进。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2023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提升人居环境、建设“四美乡村”的重要抓手,通过实施永定河流域村庄污水治理工程(一期),整合“四美”乡村、乡村振兴等资金,全域推进治理工作。通过示范带动、分类施


策,截至目前,全县7个乡镇、63个行政村、537个自然村中,已完成52个行政村、450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治理率达82.54%,初步实现“看不到污水横流、闻不到臭味、听不到村民怨言”的“三基本”目标。目前,已争取到“楚雄州永仁县2026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待项目建成后,全县将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全域治理目标。

你们基于基层实际提出的建议,精准反映了当前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后续管理中亟待解决的关键环节。经研究核实,我们认为你们提出的问题客观存在,其中设施移交后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已建设施运行维护缺乏长效机制等问题,正是当前工作的薄弱环节,也是我们下一步需要重点攻坚的方向。你们的建议为我们查漏补缺、精准施策提供了重要参考。需要向各位代表说明的是,由于目前县级层面暂无统一的农村污水管护专项资金,各乡镇后期管护主要以“谁使用、谁管理”为主,由受益村组自行承担日常巡查、简单维修等责任,这也客观导致了部分设施管护不到位、运行不正常等问题,我们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逐步缓解这一问题。

三、围绕你们提出的两点具体建议,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成立整改工作组、对农村污水管网开展全面精准分类整改优化提升的建议

1.关于成立整改工作组问题。目前,我县已依托现有农村污水治理工作专班,将管网整改工作纳入其统筹协调范围,由我局牵头负责具体业务指导和督促落实,不再另设专项工作组。各乡镇也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负责辖区内的排查整改工作。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排查整改进展情况,适时报请县人民政府强化专班力量,确保整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关于全面精准分类整改问题。我局已组织各乡镇完成辖区农村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初步排查,共排查出各类问题设施100个(含停运、运行不正常、大三格严重渗漏、氧化塘黑臭等问题)。针对已排查出的100个问题设施,将积极争取省级常态化帮扶资金实施针对性改造。待资金到位后,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治理的原则,对管网破损、堵塞、设施老化等问题分类建立台账,分批分类推进整改。对人口集中、环境敏感区域优先实施管网完善和设施提标改造,对分散居住区域以资源化利用为主导模式进行优化提升。

3.关于整改资金保障问题。目前已成功争取“楚雄州永仁县2026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正在争取“2027年楚雄州永仁县莲池乡班别村委会新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同时配合县有关部门统筹整合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等各类资源,按照“政府投入+村民自筹”等方式筹措资金,为管网整改提供资金保障。

(二)关于达标的相关设施及时移交村组、由其负责日常运行与管护的建议

1.关于设施移交问题。根据《永仁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应按规定程序移交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使用。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建设—调试—验收—移交”的程序推进设施移交工作,完善“一设施一档案”管理制度。在移交前,组织对设施运行状况进行全方位排查评估,确保达标设施具备正常运维条件;移交时,同步移交设计图纸、设备清单、操作手册等技术资料,做到移交规范、资料完整、责任清晰,杜绝设施移交前出现运维空白、管护缺位。

2.关于日常运行与管护问题。针对目前各乡镇后期管护主要以“谁使用、谁管理”为主、县级层面暂无统一管护资金的现状,我局将从以下方面着力推动解决:一是明确管护责任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设施运维管理工作;村级组织在乡镇政府指导下,落实专人负责设施日常巡查和管理。我局将积极推动各乡镇建立健全“镇、村、组、户、人”的属地管护责任体系。二是多措并举筹集管护资金。针对县级暂无统一管护资金的实际,采取政府扶持、群众自筹、社会参与的方式筹措运维资金,构建政府、村集体、村民共同分担机制。鼓励将设施运行维护纳入村规民约,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引导受益农户适度承担管护费用,参与管理监督,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对工艺复杂的设施,可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运维,提高管护专业化水平。三是积极争取上级管护资金支持。我局将积极向省、州反映县级管护资金短缺的实际困难,争取省级常态化帮扶资金对设施运维予以补助,逐步建立“财政补贴为主、农户付费为辅、村集体反哺补充”的经费保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管护资金缺乏问题。

四、下步工作重点

(一)加快未治理区域建设进度。加快推进“楚雄州永仁县2026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招投标及实施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积极争取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省级统筹资金等,对尚未治理的自然村实施分批治理,力争早日实现全域治理目标。

(二)扎实推进问题设施整改。对已排查出的100个问题设施,积极争取省级常态化帮扶资金,实施针对性提升改造。指导各乡镇分类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治理成效不反弹。

(三)持续完善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县级指导、乡镇监督、村级管护”的三级责任体系,确保治污设施有人管、有经费、能运行。积极探索因地制宜的管护模式,包括设立公益性管护岗位、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集中管护等。同时,积极向省、州争取管护资金支持,逐步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衷心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宝贵建议!你们的建议为我们深化相关工作提供了重要思路。我们将认真吸纳你们的意见建议,持续改进工作。恳请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为永仁的绿色发展建言献策。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

2026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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