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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水务局关于妥善处理观音岩水电站库区沿岸漂浮垃圾堆积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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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水务局关于妥善处理观音岩水电站库区沿岸漂浮垃圾堆积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山宗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妥善处理观音岩水电站库区沿岸漂浮垃圾堆积问题的建议》(第0105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关于妥善处理观音岩水电站库区沿岸漂浮垃圾堆积问题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统筹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多方力量,对照明确责任主体、制定清理方案、健全长效机制三项建议,逐项抓好落实,全力整治河道垃圾污染问题,切实保障金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安全。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申请环保部门牵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核查,依法依规确定该段垃圾处理的责任主体,明确由观音岩大唐公司或当地政府承担主要处理责任,避免出现责任推诿、监管真空。二是制定专项方案。责任主体应尽快组织现场勘查,科学制定垃圾清理运输及无害化处置专项方案,明确清理时限、技术标准和保障措施,确保处理工作有序推进。三是推进长效治理。在完成集中清理的基础上,建议责任主体建立常态化垃圾拦截、打捞、处置机制和设施,结合流域生态保护要求,完善环保设施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垃圾堆积问题反弹,持续守护金沙江流域及沿岸生态环境。建议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研究办理并反馈进展,切实回应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关切。

三、建议内容答复情况

(一)完善大型库区管护制度,压实电站企业管护主体责任。

针对您提出的“明确责任主体、制定清理方案”建议,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及河湖长制有关规定,进一步厘清了管护责任。一是明确法定责任。经核实,观音岩水电站库区岸线及消落区的漂浮物清理责任主体为观音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我局已和该企业取得联系,要求其依法履行库区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义务,严禁出现责任推诿现象。二是强化制度约束。我局已积极向省、州层面建议,尽快出台观音岩库区统一管护规范性文件,将漂浮物清理、岸线修复、经费保障等纳入制度化轨道。三是推动方案落地。责令并指导观音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制定了《观音岩水电站库区漂浮物清理及无害化处置专项方案》,明确了清理频次、作业标准及转运处置流程,组建了专业化保洁队伍,配齐打捞设备,确保清理工作常态长效。

(二)健全滇川跨省联防联控机制,筑牢跨界水域生态屏。

针对跨区域监管难题,我局着力打破行政壁垒,深化跨界河流联防联控。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动建立滇川两省观音岩库区联席会议机制,定期通报水质监测、漂浮物存量及执法监管情况,协调解决跨界环境问题。二是统一清理作业标准。协商四川省攀枝花市相关部门,同步开展库区漂浮物打捞行动,避免因水位涨落导致垃圾“左右互移”,消除监管真空地带。三是强化信息共享与执法。搭建了滇川信息共享平台,在交界断面加密水质监测点位,实现污染线索、非法捕捞线索的快速移送和联合处置,形成上下游、左右岸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争取省级政策资金支持,提升干热河谷治理能力。

针对永仁县财政实际及库区治理难度,我局坚持“争资引项”与“夯实基础”并举。一是申报专项治理资金。已向省、州有关部门专题汇报,对接林草部门争取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修复专项补助资金,重点支持永仁县开展乡土耐旱树种培育、生态护岸建设及植被恢复,提升水源涵养能力。二是升级智慧监管手段。积极争取将永仁县纳入省级智慧河湖监管试点,统筹专项资金支持配备无人机、高清监控等设施,实现对库区岸线的全方位、动态化监管,降低人工巡查成本,提高垃圾发现和处置效率。

(四)深化河长制落实,构建长效管护格局。

针对“健全长效机制”的建议,我局充分发挥河长制指挥棒作用,将库区管理推向纵深。一是加密巡河频次。压实县、乡、村三级河长责任,将观音岩库区沿岸作为巡河重点,县级河长每月一巡、乡级河长半月一巡、村级河长每周一巡,及时发现并交办垃圾堆积问题。二是强化考核问责。将库区漂浮物清理成效纳入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对履职不力、清理不及时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或约谈,倒逼责任落实。三是引导全民共治。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加大《长江保护法》宣传力度,设立举报奖励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营造“人人关心库区环境、共同参与生态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永仁水务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永仁河湖管护工作给予支持。


                                             永仁县水务局

                                                                                               2026年6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蒋红娅,0878-6711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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