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开福委员:
感谢您对我局渔业渔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县政协第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电捕鱼打击力度促进生态文明的提案》(第133号),已交我局办理,现对您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自渔业渔政工作从县水务局移交我局后,我局高度重视江河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依据相关渔业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渔业监管和执法职责,电捕鱼违法行为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一是加强渔业法规培训宣传。2019年,在沿江河村组的24个村举办渔业法律法规宣传培训24场次,1416名群众参加学习培训,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今年1至9月,在沿江河村组的3个村举办渔业法律法规宣传培训3场次,130名群众参加学习培训,发放宣传材料150余份。二是按时启动禁渔期制度。每年3月1日禁渔期开始前,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发布《永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永仁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捞鱼类行为的通告》,局分管领导带队沿江河村组进行粘贴宣传发动,县广播电视台进行为期15天的播放宣传,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将县人民政府通告发乡镇机关、村组微信群广泛宣传。今年1至9月,进行江河水域巡查21次,拆除违规广告牌3块,进行夜间蹲守4次。三是加强渔具店监管。每年对全县渔具店进行渔业法律法规宣传和检查,告知业主禁止销售电鱼、炸鱼、毒鱼产品及违规捕捞网具。今年1至9月,已对全县9户渔具店进行宣传及检查,发放宣传材料26份,未发现销售电鱼、炸鱼、毒鱼产品行为。四是抓好金沙江常年禁捕。从今年起,金沙江实行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一切捕捞行为。目前,制作安装金沙江永久性常年禁捕宣传标识牌14块;勘察确定金沙江禁捕视频监控点位53个;印制《金沙江水域实行常年禁捕告知书》2000份进行发放;开展联合专项行动4次,巡查11次,期间共出动车辆28辆次、参加人员128人次、销毁网具78个、检查船只80只。五是依法查处电鱼行动。2019年,受理电鱼举报四件,调查核实后查处电捕鱼一件,没收捕鱼器具一台,罚款100元;今年1至9月,受理电鱼举报三件,调查核实后查处电捕鱼一件,没收捕鱼器一台,放生渔获物1.75公斤,给予批评教育处罚一件一人。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围绕农业综合执法改革要求,切实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渔业法律法规宣传告知,强化日常监管,严厉依法查处电鱼违法行为,督促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切实保护江河水生生物资源,促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上台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渔业渔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5日
| 上一条:永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政协永仁县九届四次会议第116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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