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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教育体育局文件
永教复字〔2020〕5号 签发人:罗雪芹
永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
会议永仁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32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徐景荣委员:
您好!首先感谢你对永仁县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你提出的“关于对撤并校闲置国有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盘活的提案”已经收悉,经县教育体育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永仁县人民政府2009年8月3日下发的永政通〔2009〕63号文件《永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仁县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中学撤并后,中学校舍、勤工俭学基地及所属设施划拨给当地中心小学管理使用;村小学撤并后,校舍、勤工俭学基地及所属设施仍由中心小学管理,由中心小学或社会力量用于学前教育或其他教育,目前不具备条件的由中心小学委托当地村委会、村民小组代管使用,待条件具备时恢复用于办学前教育或其他教育。任何单位或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撤并学校校舍。”按照以上规定,永仁县教育体育局对撤并校闲置国有固定资产管理高度重视,自2009年以后,每年都对撤并学校的国有固定资产和闲置校舍进行认真清理,特别是2016年3月,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永仁县教育局全面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成立了资产清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下发了实施工作方案,做到了全面摸清全县中小学校“家底”,“做真做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学校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了适应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全县中小学资产清楚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全县教育系统资产清查工作,并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局机关的资产清产工作;县直各学校、各乡镇中心小学、幼儿园按财务隶属关系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学校所属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各完小、校点、附属幼儿园、局机关各股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学校(股室)的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结束后,县财政局安排专门审计机构对全县教育系统17家独立法人单位进行了专项审计,重点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局机关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报废、损失、折旧等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核。
2020年5月,根据永仁县财政局永财资〔2020〕20号文件《永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县属国有不动产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县教育体育局机构及下属16家单位(中小学)再次对国有不动产(校舍、勤工俭学基地等)进行了全面清理上报。从清理情况看,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国有不动产清理工作开展扎实,对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反映准确,财务、资产情况清楚,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账表一致。
我县中小学闲置校舍(含勤工俭学基地等)的管理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对具备办学条件的恢复用于民办办幼儿园;二是对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已经委托当地村委会、村民小组进行代管使用;三是个别校点被当地村民小组或村委会进行维修改造或拆除重建作为村集体使用,没有被个人非法侵占的现象。下步工作意见:一是进一步强化各中小学校(园)长(法定代表人)对国有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学校设置专职国有资产管理员,建立由学校办公室、财务、教务、基建、后勤、工会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中小学国有资产清查管理工作机构,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县教育体育局要加大对中小学国有资产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国有资产依法管理;二是中小学校对闲置校舍(含勤工俭学基地等)进一步进行全面清理,认真分析研判,征求相关领导和群众意见,可采取“拆除一批、划转一批、变卖一批”的方式提出处置建议,按程序依法依规报请上级相关部门进行批复。
永仁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9月3日
联系人:李斌 联系电话:6711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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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 县政协提案委 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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