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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86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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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86号提案的答复

易晓梅委员:

您在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府配套经费落实情况的提案》,县人民政府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乡村医生队伍待遇落实情况

永仁县及时转发了《楚雄州全面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加强村卫生室管理意见的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卫生院分步骤有计划全面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健全了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将40%左右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36元/人服务费中的60%以上兑补给乡村医生;争取县级财政投入,乡村医生的定额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月450—500元调整为未持有医师资格证的每月人均500元、持有医师资格证的每月人均700元,村卫生室服务人口少于1000人的在此基础上每月人均增加400元。县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永仁县离岗乡村医生一次性生活补助工作方案》,按照工作年限给予600元/人/年一次性生活补助,全县调查统计核定并审定离岗乡村医生235人,工作年限合计2981年(其中60岁以上在岗需办理离岗的乡村医生3人,工作年限合计144年),需兑补离岗乡村医生一次性补助资金合计178.86万元,扣减州级下达资金84.27万元后我县配套了县级资金94.83万元,并于2020年4月前对所有离岗村医补助完成了足额兑补。

二、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落实情况

2021年,永仁县共有乡村医生127名,永仁县卫生健康局为126名购买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年购买保险共计经费115.15万元,目前经费来源共分两个部分,其中:由省级财政每人每年2400元,其他经费均由乡村医生自己支付或由乡镇卫生院垫付。根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和国家现行养老保险政策,永仁县卫生健康局初步制定了《永仁县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实施方案》,拟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各级财政经费补助年度缴费总额的50%,县财政凭缴费单据给予核算补助,县财政补助金额为乡村医生购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总额50%中扣除省级财政每人每年2400元补助的剩余部分,乡村医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于2400元的,由财政补助2400元;高于1000元低于2400元的,财政按乡村医生实际购买金额给予补助;低于1000元的财政不予补助,由乡村医生个人解决,对个人缴费部分存在困难的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统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及村卫生室发展基金或业务收入给予补助。但由于目前县财政较为困难,县级配套补助经费得不到落实,乡村医生情绪波动和不稳定情况还是偶有发生。

下步,我们将继续争取政府支持,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尽早印发《永仁县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实施方案》,争取县级财政补助落实乡村医生应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加大对乡村医生的财政投入力度,确保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县乡村卫生事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给予支持,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陈元春 0878—6726570

永仁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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