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凡森委员:
你在永仁县政协第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我县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的电子类办公设备集中进行回收处置的提案》(第36号),已交由永仁县财政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你所提意见和要求,县财政局积极与州财政局咨询对接,经研究决定,在我县行政事业单位推行废旧电子设备进行统一回收处理工作,由楚雄州财政局通过招标评标程序确定的云南华再新能源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废弃电子设备进行统一回收处理单位。现已和云南华再新能源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淘汰废弃办公电子设备处置回收合同》,同时下发《永仁县财政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废弃办公电子设备统一回收处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永财资〔2023〕24号)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废旧电子设备进行统一回收处理有关事项进行了通知。今后我县将督促县国投公司扩展淘汰废弃办公电子设备处置回收业务,并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推动资产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盘活存量资产,规范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节约购置资金,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优化资源配置,调节余缺,切实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使用。
非常感谢你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待你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建议。
永仁县财政局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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