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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公安局关于对永仁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0117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5-0808007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

县工商联:

按照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永仁县城闹市区夜市规范管理的提案》(第10040117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协办),现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市区规划,让闹市区尽量避开集中性居民小区、校园周边、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一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宣传活动等方式,广泛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噪音防治知识,引导商家自觉遵守规定,文明经营。有效提高商家的守法经营意识,同时,也积极向市民宣传噪音的危害,鼓励市民参与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二是在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时,加强管控。特别是县城规划、房地产项目审批时充分考虑,减少投运后信访诉求。三是严格市场准入审批。对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的设立严格把关,受理场所审批申请后及时进行实地勘察,确保新设立的娱乐场所与学校、幼儿园、医院、机关相互间的距离,县级及以上城市不得少于150米,县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办事处不得少于100米或两者建筑物之间最近直线距离不得少于50米,2025年受理申请和咨询3家。四是建立健全夜市管理长效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夜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夜市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关于“实施红黄蓝三色管理,对于已建成使用邻近闹市区的商住一体住宿区、校园、医院卫生机构周边铺面,严禁夜间10:00后经营,达到一定距离的闹市则次之,完全达到符合条件地方闹市区方可通宵经营”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一是加强日常检查。不定期对烧烤店油烟机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多次有人投诉的烧烤店、餐饮店,在噪声源运行和停止状态下分别进行噪声检测,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判断其是否超过相应时段的噪声排放限值(昼间55分,夜间45分贝)。二是加强执法监管。对噪声监测超标要求限期整改不整改、群众多次投诉的餐饮店进行立案调查,并实施行政处罚。三是加强行业自律。组织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负责人召开法律法规培训会议,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经营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依规经营,对接联系第三方企业安装5家歌舞娱乐场所未成年人识别预警平台,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关于“加大对于不依法依规经营、甚至顶风作乱,入城夜间乱鸣笛、乱作业者,则加大整治和宣传曝光力度”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一是加大对夜市区域的日常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特别是在夜间重点时段,对夜市噪音和占道经营引起的问题进行及时查处。在巡查过程中,对发现存在噪音扰民和占道经营行为的商家,执法人员当场进行劝导和教育,要求其立即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处罚。二是针对夜市噪音和占道经营中消费人群产生的噪音扰民问题较为突出的区域,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在行动中,对夜市进行全面清查,对违规商家进行劝导整治。三是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加大对县城闹市区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日常巡查力度,重点检查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等是否存在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522人次,开展文化市场执法检查189家次。四是加强交通秩序整治。组织开展了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整治、“飙车炸街”整治等专项行动,明确货车禁行时段、区域,今年以来查处酒驾78起、醉驾39起、无证驾驶173起、非法改装车辆264起、不服从指挥6起。

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永仁县公安局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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