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按照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要求,《关于优化我县草地园地区划的提案》(第10050060号)已经交由我单位协办,现将涉及事项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根据我县1983年草地普查,我县有草原面积123.32万亩,2011年根据省州草原生态奖补方案,我县将原确定的草原面积123.32万亩,划分为草畜平衡107.34万亩,禁牧15.98万亩。具体为将永兴乡、中和镇、猛虎乡及宜就镇的宜就、他克、阿朵所、火把、外普拉、他的么、地什苴、拉利坪;维的乡的么吉利、阿者尼等36个村委会列为草畜平衡区。将永定镇的大坝、糯达、太平地、麻栗树;宜就镇的老怀哨、潘古里、拉古、木马;莲池乡的莲池、羊旧乍、格红、勐莲;维的乡的维的、桃苴等14个村委会列为禁牧区。对维的乡的夜可腊、大保关、的鲁3个村委会,根据植被覆盖情况,以组为单位,合理划定禁牧和草畜平衡区域。并于2011年底全面完成了家庭草原承包工作,全县共涉及七个乡镇,53个行政村,503个村民小组的农牧户15911户(家庭承包户8725户,联户承包7186户),其中:禁牧户数4703户,草畜平衡户数11208户。承包草原面积123.32万亩,其中家庭承包705245.1亩,联户承包527954.9亩。签订草原承包合同15911户,发放草原使用权证8935本,发放草原所有权证512本。同时完成了草原转绘上图工作。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配合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做好草原园区划工作。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0日
| 上一条:关于对永仁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0120号提案协办答复意见的函 |
| 下一条:关于对永仁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0018号提案协办答复意见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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