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总支,各办公室(中心)、站(所):
现将《宜就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就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日
宜就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39号)、《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仁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通〔2019〕28号)(以下统称“三项制度”)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镇人大主席任常务副组长,其余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宜就司法所、宜就派出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宜就市场监督管理所、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文化和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宜就国土和资源所等办公室、中心、站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宜就镇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宜就司法所<镇依法治镇办>,具体负责推进“三项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任务措施及分工
(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安排部署全镇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工作,宜就司法所<镇依法治镇办>负责对镇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相关信息进行公告。(牵头:宜就司法所<镇依法治镇办> 协助:各办公室、中心、站所)
2.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宜就司法所<镇依法治镇办>汇总全镇行政执法人员有关信息进行公示。(牵头:宜就司法所<镇依法治镇办> 协助:各办公室、中心、站所)
3.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由各执法办公室、中心、站所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其他事项清单报宜就司法所<镇依法治镇办>统一审查汇总后进行公示。(牵头:宜就司法所<镇依法治镇办> 责任:各办公室、中心、站所)
4.公开行政执法流程。由各执法办公室、中心、站所根据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定每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执法流程图报宜就司法所<镇依法治镇办>汇总后统一进行公示。(牵头:宜就司法所<镇依法治镇办> 责任:各办公室、中心、站所)
5.做好事中公示工作。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告知、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向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表明身份,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责任:各办公室、中心、站所)
6.公开行政执法结果。各执法办公室、中心、站所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的结果要在宜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开,相关要求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执行。(牵头:宜就司法所<镇依法治镇办> 责任:各办公室、中心、站所)
7.公开行政执法年度数据。各执法办公室、中心、站所要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的通知》(云府法函〔2O18〕399号)要求,将年度行政执法数据报镇宜就司法所<镇依法治镇办>汇总统一公开。(牵头:宜就司法所<镇依法治镇办> 责任:各办公室、中心、站所)
(二)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文字记录。各执法办公室、中心、站所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行政执法行为要进行全过程文字记录,按照司法部相关执法文书的格式要求,建档立卷,规范档案管理。相关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各行业系统统一规范的常规办理或系统平台网上办理要求进行办理,有系统信息数据记录的,可以不再进行纸质文字记录,若无信息数据记录的,将进行纸质文字记录后再上传录入系统平台。(牵头:宜就司法所<镇依法治镇办> 责任:各办公室、中心、站所)
2.音像记录。宜就司法所<镇依法治镇办>会同有关执法办公室、中心、站所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事项音像记录清单并进行公开。相关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各行业系统统一规范的常规办理或系统平台网上办理要求进行办理,有系统信息数据记录的,可以不再进行纸质文字记录,若无信息数据记录的,将进行纸质文字记录后再上传录入系统平台。(牵头:宜就司法所<镇依法治镇办> 责任:各办公室、中心、站所)
(三)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宜就司法所<镇依法治镇办>会同全镇有关执法办公室、中心、站所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以下简称《审核办法》)的要求,梳理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清单,各行政执法办公室、中心、站所要结合实际梳理确定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报宜就司法所<镇依法治镇办>审核确定,形成全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进行公示。(牵头:宜就司法所<镇依法治镇办> 责任:各办公室、中心、站所)
2.全镇各行政执法办公室、中心、站所具体负责制定本部门、本行业领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后报宜就司法所<镇依法治镇办>进行审核确认并上报永仁县司法局审核备案后在网上公开公示,并对全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所有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出具法制审核意见。(牵头:宜就司法所<镇依法治镇办> 责任:各办公室、中心、站所)
3.各执法办公室、中心、站所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要按照《审核办法》的要求,将相关材料报宜就司法所<镇依法治镇办>进行法制审核,宜就司法所<镇依法治镇办>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法制审核意见,疑难复杂案件报镇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延长3个工作日。(牵头:宜就司法所<镇依法治镇办> 责任:各办公室、中心、站所)
(四)积极配合推进信息化建设
1.下步将按照县级以上部门构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信息平台体系建立健全完善后的工作要求,扎实抓好全镇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具体工作由各执法办公室、中心、站所办理。(牵头:宜就司法所<镇依法治镇办> 责任:各办公室、中心、站所)
2.积极配合县级以上部门探索建立乡镇执法监督综合信息平台。开展考察、调研、制定工作方案、立项等工作。(牵头:宜就司法所<镇依法治镇办>)
三、要求
(一)各执法办公室、中心、站所务必于2019年11月20日前将本部门、行业领域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流程图,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事项,报宜就司法所<镇依法治镇办>。
(二)宜就司法所<镇依法治镇办>积极与县司法局协调配合,认真对接下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信息平台构建等事项,及时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信息在平台进行公开等工作。
(三)自2019年12月1日起,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四)各执法办公室、中心、站所严格按照执行,做好宜就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和落实工作,宜就司法所<镇依法治镇办>、永仁县司法局(县委依法治县办)将适时组织检查。
附件: 1.宜就镇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宜就镇行政执法清单
3.宜就镇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4.宜就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
5.宜就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宜就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12月2日印
上一条:宜就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宜就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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