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游出租汽车延续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永交许〔2020〕004号
永仁嘉路达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915323275971058247):
你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提出延续城市出租汽车经营资格申请。
经审查,你公司的申请符合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 的规定,决定准予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请按下列要求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巡游出租汽车。
经营区域: 永仁县。
车辆数量及要求: 36辆,车辆达到交通行业标准,技术等级二级以上。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期限: 肆年(2020年5月26日至2024年5月25日)。
请持本许可决定书10日内去永仁县交通运政管理所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于2020年11月26日前按上述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书,然后办理相关手续。在确定的时间内未按经营协议及本许可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书的,将撤销本经营许可。
永仁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5月26日
本许可决定书一式三份
| 上一条:道路客运班线延续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云运客楚永许〔2020〕003号) |
| 已是尾条 |
滇公网安备 53232702532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