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永仁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
一、永仁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3月,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基金专项检查组对永仁县人民医院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发现,永仁县人民医院在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存在串换收费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14.00元,随后将违规问题线索移交永仁县医疗保障局核查处理。永仁县医疗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相关规定,于2024年8月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永仁县人民医院退回医保基金损失714.00元;2.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作1.2倍856.80元罚款的处罚。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行政罚款已全部上缴。
二、永仁县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3月,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基金专项检查组对永仁县中医医院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发现,永仁县中医医院在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存在分解收费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495.68元,随后将违规问题线索移交永仁县医疗保障局核查处理。永仁县医疗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相关规定,于2024年8月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永仁县中医医院退回医保基金损失6495.68元;2.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作1.2倍7794.81元罚款的处罚。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行政罚款已全部上缴。
三、永仁县永定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3月,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基金专项检查组对永仁县永定镇卫生院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发现,永仁县永定镇卫生院在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存在不实收费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546.95元,随后将违规问题线索移交永仁县医疗保障局核查处理。永仁县医疗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相关规定,于2024年8月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永仁县永定镇卫生院退回医保基金损失13546.95元;2.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作1.2倍16256.34元罚款的处罚。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行政罚款已全部上缴。
四、永仁中西医结合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3月,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基金专项检查组对永仁中西医结合医院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发现,永仁中西医结合医院在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存在不实收费、超标准收费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301.37元,随后将违规问题线索移交永仁县医疗保障局核查处理。永仁县医疗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相关规定,于2024年8月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永仁中西医结合医院退回医保基金损失13301.37元;2.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作1.2倍15961.64元罚款的处罚。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行政罚款已全部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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