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正文

永仁县民政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1-0107025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

永仁县民政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一、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1、基本编码00071100300005 ;实施编码11532327015176623Q4000711003000

2、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3、办件类型:即办件4、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5、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6、受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8.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7、是否实名校验:是

8、申报材料

(1)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双方当事人均需提供)

(2)本人有效户口簿(双方当事人均需提供)

(3)本人有效身份证(双方当事人均需提供)

(4)军人证件(仅现役军人提供)

(5)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仅现役军人提供)

(6)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9、办理形式:窗口办理,

10、到办事现场次数:1

11、通办范围:全县12、办理深度:三级:材料核验

13、网办地址:http://ynzwfw.yn.gov.cn

14、网上办理深度:互联网咨询, 互联网收件, 互联网预审, 互联网受理, 互联网办理

15、办理流程

岗位职责和权限1.负责对当事人有关婚姻状况声明的监誓;2.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结婚的条件;3.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签发婚姻登记证;4.建立婚姻登记档案。

申请: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受理:对符合结婚条件予以办理结婚登记。

审查: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

决定: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送达:结婚证填写完成后,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颁发并见证当事人本人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的“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

公开:否

办理流程图

16、办理地点:永仁县永定镇广场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

17、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18、咨询方式:电话咨询:0878-6719133;网上咨询: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 http://ynzwfw.yn.gov.cn )“我要问”进行在线咨询

19、监督投诉方式:监督电话:0878-6719111


上一条:永仁县统计局直接受理、马上办、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下一条:永仁县财政局直接受理、马上办、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