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移民开发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说明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职责
永仁县移民开发局于2005年4月29日经中共永仁县委常委会议决定,成立县移民开发局。2006年9月20日永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永编发〔2006〕19号文《关于成立永仁县移民开发局的通知》,同意成立永仁县移民开发局,为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机构,承担本县境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及重点工程移民开发的协调、管理职能。主要职能是:
1、宣传移民安置法律、法规,做好移民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移民安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
2、推荐移民安置方案,并与规划设计单位和上级移民主管部门完成本行政区内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和施工设计工作;
3、按照省、州、县人民政府(或授权省、州、县移民主管部门)与项目法人签订的“移民安置任务及投资包干协议”要求,分解、落实、完成本行政区内的移民安置及后期扶持任务;
4、按照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管理移民资金,组织对单项移民工程资金的使用进行审计。
5、编报本行政区内移民安置实施项目及资金使用年度计划,按要求上报移民安置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统计报表;
6、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委托,与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移民安置土地使用权属调整(流转)协议”;
7、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经批准的移民安置施工设计,组织实施移民安置工程;
8、按照“公开、公正、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原则,对移民安置补偿投资方案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移民群众意见,严格依法办事,切实保护移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9、做好移民监理工作;
10、负责本行政区内移民安置实施项目的自查自验工作。
2015年12月单位实有人数9人,其中:在职8人(2016年2月调出1人)、退休1人;在编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全额供养人员工资预算:按2015年10月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应发工资数乘以12个月预算。2016年工资564352 元,在职 552352.00元,离退休12000.00元。
(二)社会保障缴费及附加支出: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的通知》(楚人社发〔2014〕13号)的规定,在职人员按月工资的9%计算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本人和单位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金;公务员医疗补助:按职工工资总额的4%预算;工伤保险经费预算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0.5%预算;住房公积金预算财政全额供养预算单位,按在职职工工资应发数的12%预算。2016年基本医疗预算48064.32元,大病保险2286.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3174.57元,工伤保险2670.24元,住房公积金 52565.76元,养老保险91270.4元,职业年金36508.16元。
(四)公用经费情况
2、按照实际在册人员及部门预算实施方案预算在职人员公用经费16000.00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300.00元。
3、车辆运行维护费,本单位2辆公务车,测算燃修费30000.00元、保险费10200.00、车船使用税2000.00元,按单位编制内实有车辆预算,每辆车标准15000.00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情况
项目支出预算2.4万元,主要是2016年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及永仁县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实施工作业务经费开支。
第三部分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 “三公”经费预算 54000 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 2400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0元。
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300.00元,减少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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